近期,审计署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的审计,旨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防止资源浪费和腐败现象。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国家为了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而推行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审计署的高度关注,不乏存在项目选址不科学、工程质量不达标、资金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后期管护确实等现象。
其中,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拖欠行为。
2021年1月5日华泰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城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标段,中标价为1832746.22元,招标人为项城市农业农村局、监督部门为项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发包人农业农村局与华泰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项城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工程内容为农田输配电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周农办【2021】68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包工包料,工期90天。
合同付款方式,财政部门依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提出预付款意见后,可以预付不超过30%工程款的项目启动资金,预付资金在项目报账时扣除,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进行决算审计,经工程监理单位核实并出具监理报告,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聘请具有专业能力的机构验收合格,完善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及时拨付承包方工程款的80%,待审计报告出具后依据审计报告拨付至97%,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并经验收合格,支付3%质量保证金,合同对工程质量保修、违约、双方权利义务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2年河南瑞通水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了“2022年项城市丁集镇、莲花街道1.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单人为项城市农业农村局,中标价格2681410.62元,同样签订了上述的合同,合同约定内容雷同。
项城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农田输配电工程项目于2022年10月18日验收合格,项城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出具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2022年项城市丁集镇、莲花街道1.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完成了竣工验收。
按照发包方与承包方合同约定,项目验收合格后,应付总工程款项目的80%,而实际上两个项目仅拿到了30%,显然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已经违约,尤为重要的是两个项目均以投入使用且验收合格,理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审计,事实上截止到目前两个项目均未审计结束。
实际施工方表示:“之所以不予审计,发包方是以未审计为借口,拖延支付工程款,现在我们面临的经济压力很大,希望项城市农业农村局能够重视尽快的解决我们的款项”。
司法部和发改委公布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不应以等待审计结果为由拒绝或拖延支付工程款,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否则不应强制要求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年关将至,到了讨要工程款的高峰期,直白的讲,凡是工程款的拖欠,影响的绝不是一个人或者一家公司,而是很多人很多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实际施工方所说的经济压力大,这句话,也就很好理解了。
众所周知,拖欠尤其是政府性项目的拖欠,是一种政务失信行为,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资金监管,定期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跟踪资金拨付情况,这一意见的出台,足以看出解决政府性项目的拖欠已经是迫在眉睫。
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国家战略,其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各级政府会根据项目规划和预算,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其次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除了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外,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建设、田间道路修建等。
鉴于此,项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拖欠实际施工方工程款,看似一种失信行为,实际问题不仅于此,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极有可能被挪用。
文|高鹏、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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