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王勇教授”又成了互联网关键词。12月6日,深圳《晶报》专门推出报道《深圳禁摩案法学教授状告交警胜诉?回应来了》。

报道中写道:近日,一段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庭审录像在网络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录像中,原告摩托车主王勇独自出庭应诉,熟练引用法律条文,与被告交警部门四名出庭人员展开激烈辩论。

对此,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原告王勇一审败诉,法院于2021年10月28日已判决驳回王勇的全部诉讼请求。王勇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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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官方媒体能及时披露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为深圳点赞。

前段时间,关于王勇教授辩论的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公众奔走相告,令人欣慰。

其实,王教授胜诉或者败诉,可能并不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我们更在意的是,终于看到了一个能说话、敢说话、善说话的人,也看到了深圳敢于给予公民说话的机会。

相比之下,我们看看自己平时接触的个别工作人员,趾高气昂,不可一世,老百姓根本就没有说话的机会。

曾经遇到过一件事:一些工作人员在路边查酒驾,拦住了一辆摩托车。经测试,摩托车主没有喝酒。放行的时候,他嘀咕了一句“我真没有喝酒”。结果,工作人员举起桶锥就要打他,并把他拦了路边,查其他的问题。

有没有其他问题,我们不评价。作为旁观者,少说话为好。但是,人家嘀咕一句,到底是冒犯了谁呢?这么经不起冒犯吗?到底是什么心态,其实自己内心清楚。

曾经遇到一件事:一些工作人员在马路边上查询电动车,有部分群众对此表示了质疑,希望他们能释法,大概是希望“死要死个明白”吧!结果,有工作人员直接用手指指着对方的脸,态度不可一世。

这都是些什么人?流氓吗?

老百姓说话,只要合理合法,是他们的权利。哪怕有所失误,他们带着咨询的态度希望更明白,也是人之常情。

然而,有些人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尽干些装身份的活儿。实则,是在侵犯人民,伤害人民。

而现实中,有些工作在源头上没有治理,平时宣传力度有限,日常正常放行,间歇性上路盘查,却丝毫没有解释的机会,这不就是养鱼、钓鱼吗?

养鱼、钓鱼对不对,我们不评价。但是,老百姓质疑一句两句的,咱可以让人说话,没有关系。理说通了,法讲明了,受益的是双方,更是大家。

可是,有多少人真有说话的机会呢?

大家疯狂“追逐”深圳王教授,并不一定就是在乎输赢,而是希望有这样表达的机会。除了个人见识和知识储备外,希望有这样的环境和空间。

王勇教授败诉,打脸了吗?没有!能让人说话,本身就是一种包容,也是一种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