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桂0902执724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黎振清与被执行人温玉松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温玉松,男,1995年出生,汉族,住广西陆川县温泉镇站北街48号,公民身份号码:4509221995******59。
(温玉松)
执行标的:本金与违约金286000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款项的10%(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被执行人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电话:0775-2650782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来源: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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