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通报称,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在瓶装燃气配送时,未按要求免费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因此被罚3万元。据了解,根据“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通报的信息,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今年以来共已被罚9次。

12月18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称,2024年11月5日16时15分许,虎门城管分局在虎门镇矮岗环村西路1号富民怀德供应站,抽查2024年10月1日的17个自提用户中,三个自提用户编号为:2385791、2393151、2857472的瓶装燃气配送时,未按要求免费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抽查发现安全检查的完成量比例为82.3%。

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每年为燃气用户免费提供至少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并在每次送气时免费提供入户安全检查。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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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在“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搜索发现,包括此次被罚在内,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今年以来共已被罚9次。

其中,8月31日,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在虎门镇白沙中心南路37号142,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被罚2.3万元;8月24日,富民海岛供应站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超出规定限值的536%,被罚1万元;9月10日,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虎门中心供应站在厚街镇白濠振兴路13号入户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被罚1万元。

此外,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在沙田镇稔洲村,对燃气用户客户编号:2119730、2567063、2767876、2671310共4处未按要求免费开展入户安全检查,被罚2.3万元。

根据天眼查信息,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燃气安全至关重要。一年之内近十次被罚,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将如何整改?12月20日,南都记者拨打东莞市富民燃气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称“打错了”。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