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隋忠伟
12月19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日照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将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列入2024年度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市住建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尊重农户意愿,通过个人申请、村两委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级公示、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步骤,自2016年以来,累计组织实施19423户危房改造和601户抗震改造。
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市住建局组织区县(功能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同时,结合汛期等季节性特点,自上而下排查和自下而上报告,强化动态监管。对全市6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梳理和监测,将住房安全措施不能保障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制定出台政策并严格执行。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印发《2024年日照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给予支持。确定补助标准:一是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二是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2.5万元。三是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四是以上实际改造费用不足一般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
规范工作程序有序推进实施。市住建局每季度牵头组织4部门开展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实地督导,深入乡镇(街道)查验资料,实地查看农房。核查农户身份信息、保障对象类型、房屋安全鉴定评估情况,对区县(功能区)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对乡镇(街道)工作台账、档案资料进行技术指导。实行月统计制度,依托“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规范做好工程进度节点与动态维护管理,及时填报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申请信息和档案信息。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进行实施,并提供农民个人自建住宅推荐设计图册,免费供农户参考,实行“带图报建”“带图施工”制度,确保改造后农房质量安全。二是压实市级指导、县级监督、乡(镇)管理、村级巡查责任,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三是严格竣工验收。由县级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镇村、农户等有关人员开展竣工验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竣工验收,市住建局对竣工验收进行抽查复核,通过后才能投入使用。
据介绍,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D级的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另有安全住房的不得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协助提出申请。各地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
住建、财政、民政、农业农村四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协调推进工作合力。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市住建局统筹负责每季度开展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督导,现场查看农户改造工程进度,指导乡镇(街道)归集整理档案资料;市财政局负责督导检查资金管理方面;市民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导检查农户身份认定方面,查看低收入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农村危房改造保障群体中,目前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要统筹考虑申请人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按规定扣除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后,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农村为812元/人/月)的,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对人均月收入低于1.5倍低保标准的家庭,认定为在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且财产状况符合要求的,可认定为特困人员。
下一步,日照市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作为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点任务,推动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落地见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一是巩固拓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成果,对6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二是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完成71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118户农房抗震改造。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农房建设品质,不断增强农村低收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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