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20日讯:三男子灌酒并轮奸女子致其投河自尽,主犯被判无期,另外两男子分别获刑15年、10年。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灌酒轮奸案”,被告人万某、张某、潘某三人有预谋的将被害人骗至烧烤摊进行灌酒,事后再以胁迫的方式将被害人带至公寓实施性侵犯罪,最终受害者因不堪屈辱投河自尽,虽然该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但是网友纷纷表示判的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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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3年6月15日晚黄某某被万某(2003年生,贵州三穗人)、潘某(2002年生,贵州三穗人)骗至揭阳市榕城区某烧烤摊喝酒,案发前万某就曾和潘某密谋将黄某灌醉后实施性侵。在此期间万某、潘某又喊来老乡张某(1998年生,贵州三穗人),随后三人便一起给受害人黄某灌酒,直至黄某醉酒后,张某等三人将黄某带至当地一公寓并轮番对黄某实施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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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由于害怕,黄某某并未第一时间报警,直到一个月后黄某某在榕江投江自杀身亡,事后当地司法鉴定中心认定黄某符合溺水死亡特征,不过在自杀前,黄某在自己的手机备忘录详细的记录下了自己被胁迫、性侵的经过。最终法院查实:张某胁迫受害人进入公寓并第一个对其实施性侵,万某提起犯意并支付开房费用,所以张、万二人被确定为该案主犯;潘某系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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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无期徒刑、万某有期徒刑15年,潘某有期徒刑10年。让人意外的是一审后张某、潘某居然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4年11月底二审后认定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所以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对此有网友感慨一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而犯罪分子却能在几年、十几年后重获自由,这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