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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护民生】坑农害农法难容,夫妻双双陷囹圄

听说了吗,李某某家夫妻二人双双坐牢了!

早就听说了,她们夫妻二人生产、销售假化肥,赚黑心钱被抓起来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因一时侥幸,招致一生不幸!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要想收成好,农药化肥得用好。化肥的好坏,不仅关乎农民辛苦一年的收成,更是民生大事。然而,有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让劣质肥料流入农村市场,侵害众多农户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2024年9月,由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甲、李某乙生产、销售假化肥案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二个月和有期徒刑七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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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李某甲、李某乙夫妇借用他人身份证件注册了两家化肥生产公司,在未办理生产、销售化肥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租用晋宁某公司场地临时搭建厂房生产劣质硅钙磷肥、过磷酸钙肥以及含腐植酸过磷酸钙肥并销往昆明、曲靖、红河、德宏、临沧、玉溪等地。经查明,被查获的上述三类肥料抽检鉴定均不合格,属于伪劣产品,涉案金额558140元。

检察官普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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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制售伪劣农资违法犯罪对农业种植安全造成恶劣影响,危及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此案当事人深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会触犯法律,但在金钱诱惑面前,他们依旧选择铤而走险,采取长链条、广地域等方式跨区域作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的不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该案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决心和力度,也对化肥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促使他们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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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此案不仅是对涉案人员的惩罚,更是对广大农民和社会公众的警示,广大群众在购买农资时一定要认真选择,提高对商品的甄别能力。为此,检察官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化肥选购注意事项,以便大家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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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

最高检启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时指出,检察机关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初心,严惩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护航民生发展。

农资是粮食的“粮食”,保障农资安全是贯彻国家乡村振兴、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下一步,牟定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依法从严惩治农资犯罪,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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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法律顾问 | 李洋卿律师1363871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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