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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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文选才受贿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24年,被告人文选才利用担任南汇区团委书记、上海国际医学园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浦东新区团委书记、祝桥镇镇长、立信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在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5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文选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文选才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