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9:30,我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走进蒲庙镇张村村,在村委前广场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30余名村民群众旁听巡回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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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案件中,被告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伐工将种植在自家山地上的桉树砍伐,被伐林木面积0.4138公顷,立木蓄积量32.5立方米。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官依法判决被告人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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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由我院与城区政法委、司法局、禁毒办等单位工作人员联合组成的普法联盟,就地围绕自觉抵制滥伐林木、防范网络诈骗、拒绝醉酒危险驾驶、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等主题进行普法,切实将法律服务送达群众家门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作者:陈薇露

编辑:黄春蕾

一审:张 琼

二审:周 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