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表示,王楚钦到长沙某医院看病被医生曝光隐私,该医生现场索要签名照,并在社交平台发布了王楚钦的心电图等检查事项。
图片来自@津云新闻
据津云新闻报道,2024赛季乒超联赛第一阶段比赛于2024年12月12日至16日在湖南长沙举行,在12月14日的比赛中,王楚钦选择了轮休,并未出现在赛场上,而是去了长沙某医院看病。网传截图显示,该医院一位医护工作者不仅现场要求签名照和签名球拍,事后还曝光了王楚钦的隐私,包括心电图等。对此,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在调查中。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医生应该保护病人的隐私。”故意泄露患者病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图片来自微博截图
病历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入院记录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等等,患者在就诊过程中需要向医务人员提供大量的个人信息,且这些信息都必须记载在病历中。
由此可见,个人病历属于自然人的健康信息,与自然人密切相关并且具有特定识别性,属于其私密信息,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医师法》《护士条例》均规定,医师、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故意泄露患者病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演员周海媚离世。与此同时,一份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网上流传,病历记载了周海媚的个人资料、就诊时间等相关信息。后据警方通报,泄露病历的男子利用在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的目的,将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名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拘。
图片来自@平安北京顺义
《医师法》第五十六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师和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会受到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便患者已逝世,其生前隐私依然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死者的隐私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若出现“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等情况,死者近亲属有权通过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病历也有大说“法”
病历是医疗纠纷调解、损害鉴定、责任划分、民事诉讼、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医疗机构经常因为不规范填写、修改或篡改病历而承担责任。除了不得泄露患者的病历,医务病历记录过程中会存在哪些违规操作?
病历书写要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指出,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此前,曾有医务人员因病历书写不规范而被处罚。例如2023年3月,安徽省卫健委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中显示,一名医务人员在患者治疗期间,未及时书写病历资料中的查房记录、术前小结等,且未据实记录创建时间,被罚款20000元。
图片来自安徽省卫健委网站
病历可以修改,但不能篡改
修改病历人员包括书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及其上级医务人员。病历填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当用双线标示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病历的权利和责任。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关于病历修改的规定,主要针对手写病历,且只能针对错别字、不规范用语等按照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不得对病历的真实性造成影响。为了掩盖诊疗过错,或获取某些利益,将真实的诊疗过程修改为虚假的诊疗过程,属于篡改病历,编造虚假患者或诊疗行为的,属于伪造病历。
整合自郑州疾控观察微信公众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津云新闻、新京报等
编辑 马浩歌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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