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20日,江苏证监局披露,经查,发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南京分公司")存在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在知悉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后没有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兴业证券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