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20)早8:00至8:30,东昌供热公司的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现场解答市民提问。
王女士来电:迎春佳苑9号楼12月初突然停暖,说是管道坏了,让住户自己维修,因为有的业主不在这里住就不愿交钱维修。想问,管道究竟是哪里坏了?为什么不告诉住户?管道维修责任是怎样划分的?难道不该你们供热公司维修吗?
副总经理李伟:该点位是穿墙管漏水了。按照烟台市现行的配套费管理办法,配套费的界定标准是:楼前阀门井以外,包括阀门属供热公司,阀门井以内到楼内属用户的共有产权。
关于具体故障位置,因为用户较多,大家可以派代表由供热公司上门告知。
关于维修,业主一方面可以要求小区物业进行维修,由供热公司验收;也可以由业主们将费用统一收齐,派业主代表到供热公司缴费,之后由供热公司上门维修,质保两年。
任女士来电:暖气温度不够18度,后期退费如何办理?
副总经理李伟:在供暖户数达到50%、正常供暖且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由片区网格人员上门测温达,3次以上仍达不到标准温度,供暖期结束后可到供热公司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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