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18岁起,直到39岁,用21年的自由,换取580万元,你愿意吗?相信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可是如果再加一个条件,那就是被人冤枉故意杀人,然后这21年都在坐牢,那么你还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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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永刚案辩护律师孙阔向外透露,周永刚已经拿到总额580万元国家赔偿,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冤错案件最高的赔偿。

而这一刻,距离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判周永刚无罪,这起发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纠正的时间,刚刚满1年。

35年前,周永刚在18岁的花样年华,因一场惨绝人寰的奸杀案被卷入漩涡。仅仅因为首先发现尸体,就被列为嫌疑人,随后未经严谨的证据链构建便被收容审查、逮捕,乃至判处死缓,直到21年后才走出监狱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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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1年4个月零4天的牢狱之灾,他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更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当他走出监狱时,已经39岁,青春不再,而这背后是司法程序上令人心寒的漏洞。

580万元的国家赔偿,这看似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可它真的能弥补周永刚所遭受的一切吗?他在狱中,那些绝望的时刻,岂是金钱可以衡量的?这580万更像是一种迟到的歉意,对于周永刚来说,它只是对过去痛苦的一种补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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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周永刚表示,办案机关提取死者的分泌物等关键证据丢失,而且未做DNA鉴定,他服刑期间曾写血书申诉。2018年5月,周永刚委托孙阔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次申诉。2021年4月,自治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再审。2023年12月20日,自治区高院公开宣判,认定定案证据不足,改判申请人无罪

今年5月,周永刚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国赔委递交《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除经济赔偿外,周永刚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公开为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孙阔表示,周永刚还有诉求未达成,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下一步要申请启动对国家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追责。

如今距离冤案发生已经35年,很多当年办案的相关人员或退休,或离世。但这不能成为不再追责的借口。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哪怕时间漫长,哪怕困难重重,只要存在过错,就必须为冤假错案负责。

对于周永刚而言,他的诉求是合理的。追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宽慰他饱受创伤的心灵。他失去的自由、尊严以及青春岁月,需要有一个交代。而从整个社会层面来看,这一追责过程也是对现存司法体系的警示。它提醒着每一位执法者、司法工作者,手中的权力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任何的疏忽、私欲都可能让无辜者蒙冤。只有让每一个参与司法过程的人都意识到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冤假错案的纠错和赔偿只是第一步,对于相关人员的问责才是构建更加公正、严谨司法体系的关键一步。这一步,艰难却必须坚定地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