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思尔芯涉嫌欺诈发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被罚没800万元,两名保代各罚150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12月20日深夜,中金公司公告,于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涉嫌欺诈发行案。 中金公司最终被警告,罚没合计800万元;两名涉事保代也被警告,并各被罚款150万元。
此前,中金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4014号),并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51号)。
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易所作出了终止审核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思尔芯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并于今年2月作出行政处罚。
出具的发行文件存虚假记载
经查明,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包括:
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
中国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配合调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中金公司称,诚恳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切实以案为鉴,强化全面整改,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不断强化执业质量管控,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夯实“看门人”责任,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思尔芯今年2月已被处罚
2024年2月22日,证监会对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
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为此,证监会依法决定:
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证监会强调,实行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包容,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但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在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的同时,审核把关和法治约束也将更加严格。
证监会称,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新股发行领域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稽查执法力度,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制作: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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