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化论,普遍存在诸多误解,这些误解反过来削弱了进化论的公信力。人们在质疑进化论的同时,显示出对达尔文进化论理解的浅薄,并停留在拉马克的阶段。现代进化论在数百年的演进中,已进化成一套完整而精确的理论体系。

例如,人们普遍误以为进化论等同于“猿猴变人类”的理论,这种观点不仅对进化论有所亵渎,更是主观臆断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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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马克进化理论的中心思想为“用进废退”以及“获得性遗传”。理解这一理念,我们需明白生物在进化过程中会主动适应环境,频繁使用的器官会日趋发达,而闲置的器官则逐步退化,乃至消失。另一个关键点是,通过后天获得的遗传特性能够遗传给下一代。

上述论述无疑符合拉马克的进化观。由于高纬度地区往往寒冷,按照这一思路,居民应当进化出浓密的毛发以御寒。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然而,拉马克的观点似乎站不住脚。达尔文的进化论核心观点则如下所述。

物种本能地繁衍后代,有着过度繁殖的倾向。在繁衍过程中,变异是难免的,这些变异中,有的能适应环境,有的则不能。这时,自然选择介入,适应环境的变异得以保留,不适应的则遭到淘汰。物种的进化并非发生在个体层面,而是以群体为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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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基因变异无特定方向,大自然会筛选出适应环境的基因,从而定向改变群体的基因频率,并传递给下一代。久而久之,适应环境的基因会传播开来,而不利于生存的基因则逐渐消失。

也就是说,高纬度地区的居民是否能进化出浓密的毛发,关键在于这种毛发是否有助于生存和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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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类历史来看,大约20万年前,古人类已开始穿戴衣物,有了衣物的防寒保暖作用,毛发的重要性便不复存在。毕竟衣物的保暖效果胜过毛发,而且调节起来更为便捷。

于是,毛发的浓密度不再是生存的关键。无论人类毛发多少,都不影响其生存繁衍。自然选择也就不会特意倾向于拥有浓密毛发的群体。

在现代社会,人类拥有了各式各样的衣物,浓密的毛发多数时候变成了无用甚至有害的特性。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除了腋毛、胡须、头发等部位,人类身体其他部位的毛发大多已被自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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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不可否认,人类的头发确实具有一定的防寒作用。比如,从毛发量来看,白种人毛发最多,黑种人最少,黄种人则居中,这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白种人多居高纬度,黑种人在热带,而黄种人位于温带。

人类是文明物种,我们可以利用智慧来影响自然选择,而不仅仅依靠自身的生理特性。适应环境不仅限于身体层面,更多是依赖人类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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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再次强调,进化(基因变异)是无定向的随机过程。例如长颈鹿的长脖子并不是通过锻炼获得的,而是在进化过程中,拥有长脖子基因的长颈鹿更适应环境,因此被自然选择保留下来。也许一开始也有短脖子的长颈鹿,但不适应环境的短脖子基因便遭到淘汰。

适应环境并不意味着无敌适应,而是指种群通过繁衍生息能够持续存在。

例如,有人会问:既然火能烧死人,为何人类没有进化出抗火能力?这与人体构造有关。从进化论的角度看,答案很简单:没有必要。不具备抗火能力并不影响人类种群的延续。如果未来有一天,“不抗火”威胁到人类的存在,也许我们真能进化出抗火能力,但这并非必然,因为进化的方向是不确定的。若未能进化出抗火能力,人类只能面临被自然淘汰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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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被淘汰是自然法则,地球上曾存在的99%物种都已消失。人类并无特殊之处,智慧并不能保证我们免于淘汰。在大自然面前,智慧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