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免费发放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假借义务诊疗、医疗咨询等噱头,获取老年人信任后夸大病情,诱骗老年人购买虚构功效且价格虚高的产品……12月16日,四川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会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许某某等5人犯诈骗罪一案。
▲庭审现场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许某某招募任某某、邓某某、刘某某、周某等人为业务员,通过虚构身份,采取线上、线下供货商供货的方式,针对不特定老年人群体进行保健品推销。采用免费发放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假借义务诊疗、医疗咨询等噱头拉拢老年人群体参加供货商家视频及现场讲座。夸大供货商讲师身份,讲师通过包装成为“名医”为老年人看病。销售期间,讲师与业务员通过拉家常、聊天等方式提前了解老年人身体状况及病情记录,伪装成通过“号脉”“面诊”得知,获取老年人信任后夸大病情,虚构保健品为特效药品,诱骗老年人购买虚构功效且价格虚高的产品,骗取老年人的财物,诈骗金额达上百余万元。
一审法院在查明上述事实后,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上诉人及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并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安全意识薄弱等特点,通过电话、社交软件、广告营销等新型方式,骗取老年人钱财。提醒老年人要谨慎投资理财,增强防骗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切忌贪图便宜,防止陷入骗子套路。同时,要端正保健理念,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谨防陷入“药托”骗局。除了老年人自身需要提高警惕外,作为子女和晚辈也应当多关心、陪伴家里的老人,多向他们宣传防诈骗知识,共同守护好老人口袋里的“养老钱”。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图据法院
编辑 杨珒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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