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0日电 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招商证券(600999)因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括:经纪业务管理方面,部分业务制度未及时修订,个别营销人员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客户招揽,且向普通投资者推荐高于自身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

此外,在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方面,招商证券的制度体系化不足,业务隔离不到位。在衍生品交易的尽职调查中,未能全面获取信息,对交易对手的真实身份及适当性要求核查不充分。后续管理环节也未持续关注客户的交易目的,未有效落实负面客户管理机制,导致风险监控、保证金管理及估值模型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的合规管理办法。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招商证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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