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icon汽修店老板被交通运输部门上门执法###罚款交到执法人员个人账户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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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南一汽车修理店老板突然接到交通运输部门的上门执法,以未进行备案为由,需要缴纳违法1000元罚款,尽管修理店老板在三解释,由于新店开业未即时办理,也不知情需要办理备案一事,自己知道后也会马上去办理。可是执法人员依旧给开了罚款单,并出示手机二维码缴纳罚款1000元,所以才有接下来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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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收据

修理店老板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便举报到交通执法部门。可是执法部门坚持自己的做法不存在问题,只操作上存在些许程序问题。那么我们不仅要提出如下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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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回应

1、汽车修理本属于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门怎么就执法到门店里来了,这在大家意识里不该属于工商营业范围?

2、即使存在违法事情,头次不知情的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难道现场教育整改不行,非要直接罚款吗?

3、违法罚款所得怎么就缴纳到个人账户了,如何保障不会执法者个人或部门吞吃呢?

4、执法者个人苍白无力的解释,难道自己本身行为不就在违法?

5、所谓收款方式上可能存在不正规?这已经是事实上的收款不正规,并且属于违法收款行为。所谓程序上不正规?这本身就是程序上错误,不该存在,存在即违法行为了。执法部门回应的只要收据是真的,99%的概率不存在罚款不上交的可能;那么谁去验证收据的真实性,市面上仿造收据多得去了,老百姓如何短暂时间内识别收据真假?这个99%的概率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有科学依据性?

6、最后,关键是每次执法部门或者执法者的违法行为和错误就归根为可能做法不正规,存在轻微违规、违纪、执法不文明等描述。那老百姓的轻微错误,违规行为就直接构成了违法行为,这样的定义实在让人觉得不合理。我看事情也该遵循先违规,后违法的原则更合适吧?

以上就是我对本次事件的看法,大家觉得怎么样,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