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实施杀人、放火等犯罪行为会被法律制裁,可能会判处有期、无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处以死刑,这都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刑事处罚。 但还有一种刑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很多人往往会产生误解,根据字面上看似乎是两年后再执行死刑,事实上并非如此。 本文带你认识一下什么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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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区别在哪里?

1、 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 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可以不被立即处死,比如有悔罪表现或者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情形。

2、 在审判程序方面,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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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1)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案件时应当询问被告人。

(2)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案件时不得加重刑罚

(3)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案件时对于以下三种情形,应当或者可以依法改判,并非必须要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 原审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

2、 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3、 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

(4) 二审带复核

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高级法院经过二审维持原判的,该二审裁判就是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裁判,无需另行进行死缓复核程序。

总结

关于死刑是否该废除的争论可谓由来已久,迄今为止,全世界已经有超过一半的国家废除了死刑,目前中国就是属于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 实行这个制度,就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 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

法律小知识一、无期徒刑最多服刑多少年

无期徒刑最多20到22年之间,当然这是说没有再犯新罪,如果在犯新罪,是要另外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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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期徒刑的减刑情况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

另外,其实对于无期徒刑的人也是有假释的,不仅有助于激发犯罪分子接受教育改造的积极性,还可以促进罪犯改造工作和减轻监狱压力。

三、无期徒刑具有以下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将其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关押到死,而是只要犯罪分子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就可以回归社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

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