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如果可以选择,你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度过余生呢?是只争朝夕,追求世俗上的成功?还是不顾一切追寻人生的意义和精神上的自由?今天电影中的主角选择了一条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甚至没有想过的路。
影片故事源自于1996年乔恩·克拉考尔的同名著作《Into the Wild》,述说在1992年9月6日,来自华府24岁的克里斯被猎人发现陈尸在阿拉斯加迪纳利国家公园荒野中的一部废弃巴士里。而他把克里斯的冒险纪录,写成了一本名为《Into the Wild》的畅销书。
奥斯卡金像奖得主西恩·潘依此改编执导,最后诞生了这部《荒野生存》。若从片名来看,你可能会认为这部灾难电影或是励志电影。
但若你直接看英文原名,会发现英文原名很直白易懂,就叫做进入荒野(Into the Wild),而本片还有另外一个译名,译成《阿拉斯加之死》,除了点出剧情里的“死亡”,更点出了片中代表梦想与幸福的乌托邦——“阿拉斯加”。
主角克里斯,是常人眼中的人生赢家: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同时还是名校优等生,成绩可上哈佛法律系,有着前程似锦的美好未来。
不过毕业的他,却捐出了所有的积蓄(24万美金)、抛下身上的一切,甚至舍弃原名,自取名为“超级浪人”,身无分文地前往他内心那个没有权力、没有金钱物慾的最后一片净土——阿拉斯加。
他在那里独自过着原始的生活,最后客死异乡。这部花了导演西恩·潘十年时间和家属沟通、费时两年才完成拍摄的作品,真的就这么简单吗?
主角克里斯以优越的成绩毕业,从与父母亲在餐厅用餐时不难发现,看着父母对他的优异成绩感到骄傲的表情,有种“晒孩子成就”的味道,而他当下坚持拒绝父母要帮他换辆更新、更体面的新车,似乎也在暗示着他内心盘算的计划。
在他决定“出走”之前,都顺应着父母去达到、满足他们俩内心的期望,似乎在暗示着“以前的自己,都是为了父母而活”。看似人生已成功一半的他,却从未真正活出自己内心渴望的人生,如果不能按照自己想要的生活去过,这样的人生,还算活着吗?
在原著小说《Into the Wild》故事问世之后,引来社会大众的“荒野流浪潮”,但也有一部分的人对他“饿死在荒野”这件事,产生正反两面的评论与挞伐。
症结点在于:毫无分文且未具备荒野生活能力,就擅自闯入,无疑是小看大自然、愚蠢至极的行为。但其实,他真正的原因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找寻“真正自我”的过程。
《荒野生存》2007
导演:西恩·潘
编剧:西恩·潘 / 乔恩·克拉考尔
主演:埃米尔·赫斯基 / 马西娅·盖伊·哈登
豆瓣8.6IMDb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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