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新中国建立之初,围绕在北京东交民巷使馆界外的群众们热泪盈眶、欢庆沸腾,众人肩膀搭着肩膀、背靠着背、手拉着手,共同见证着这历史性的一刻。
随着最后一个外国人将自己的东西搬出,并踏出东交民巷的使馆门外,围墙外面的中国民众一涌而上,共同踏入这片梦想了几十年的国土。
那么多年的屈辱,都在这一刻被消失殆尽,许多当年被迫被搬出这片土地的中国人更是无比欣喜地回来看着自己的故乡,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
自1900年庚子事变签订《辛丑条约》以来,东交民巷正式成为“国中之国”,被外国人禁止中国人踏入,这是我们第一次将这片领土主权牢牢地攥在自己手中。
一切的一切,都要从东交民巷建国前的历史变迁,和毛主席在1950年代在各国施压下毅然收回东交民巷说起......
一、“国中之国”:建国前东交民巷的历史变迁
东交民巷最早被划归北京城内可以追溯到明成祖时期。1421年,明成祖朱棣将明朝的首都由南京迁往北平,都城规模向南扩展,将东交民巷划入内城,这时的东交民巷还不叫这个名字,叫东江米巷。
明清时期,在东江米巷西口北边设有礼部和鸿胪寺负责办理涉外事务,接待各国来使,当时的东江米巷中部偏西还设有四夷馆,住着藩属国的贡使,清朝时期四夷馆改称会同四译馆。
清代规定贡使居住以46天为限,贡使们在馆中学习礼仪,与清政府进行朝贡贸易,与内地商人进行贸易活动。
康熙年间,根据中俄贸易协定,在东江米巷中部偏西还设有固定的“俄罗斯馆”,专门接待俄国商队,负责俄国事务。
1793年,英国使节马戛尔尼率领的庞大使团为面见乾隆、跟清政府进行贸易来到北京,就住在会同四译馆。由此可见,东交民巷一开始就是外国使团来到中国的固定居所。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清政府被迫签订了《北京条约》,英、法、俄、美等国在东江米巷设立的钦差府,东江米巷也被外国人首次谐音译为东交民巷。
1900年义和团在山东展开起义活动,在北京首攻的目标就是东交民巷。6月21日,义和团帮助清军围攻东交民巷,在围攻期间边打边停,前后共计56天。8月14日,八国联军攻破北京,解围了东交民巷,慈禧太后带着光绪皇帝匆匆“西狩”,史称“庚子事变”。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法、美、日、德、意、俄、奥、西、比、荷11个国家的代表在东交民巷西班牙钦差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第七条规定,东交民巷“独由使馆区管理,中国人民概不准在界内居住”。
东交民巷使馆区东至崇文门内大街,西至兵部街,南至内城南墙,北至东长安街,东、西、北三面围着高墙,北、东两面又留出练兵操场,即兵营。在这个区域内的原有官产被无偿迁出,民居则由清政府出银三十五万两,强行收购后赠予占领者。
从此,这片原有的街巷,十三个衙门,六所府邸、祠堂和六座庙宇的天朝领地变成了一个“国中之国”,中国在此的主权彻底消失殆尽。
当时的使馆界外设有铁栅栏,四周建起了围墙和铁门,筑起了碉堡,不许中国人随便进入,是名副其实的外国领地。
各国利用“庚子赔款”对使馆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形成了一处欧式建筑风格的街区。使馆区的出现,重新划分了北京城的城市空间。
进入民国以后,东交民巷使馆区依旧在新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溥仪出宫等等,每次重大事件的始作俑者都要竭尽全力地获得东交民巷街区某国使馆的支持或默许。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由于中国加入的协约国一方的胜利,德、奥两国撤销了在东交民巷的驻军,俄国兵营则在苏联成立后自动撤销。
1919年5月4日,为了抗议巴黎和会对我国外交的不公正待遇,愤怒的学生来到东交民巷使馆区请愿遭到拒绝,拉开了“五四”运动的大幕,东交民巷是重要民主革命运动的伟大见证者。
1927年,国民政府宣布定都南京,各国使馆也相继南迁,东交民巷也失去了往日的风采,这一时期全国上下要求收回使馆界以雪国耻的呼声愈发强烈,引发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著名的“修约运动”。
1928年6月15日,国民政府发表对外宣言,指出北京政府时期与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独立国家所不许”。7月7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正廷对外发表宣言,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重订新约。
迫于全市上下日益高涨的要求收回东交民巷使馆界行政权的呼声,北平特别市政府也拟就了筹划收回使馆界行政权的行文,宣布收回东交民巷“事关国家主权”,“应早日收回市辖,以期根本解决”。
1929年4月,国民政府向英、法、美等六国发出照会,要求各国废除领事裁判权。同年12月28日,国民政府颁布的命令指出,领事裁判权“弊害之深,毋庸赘述。领事裁判权一日不能废除,即中国统治权一日不能完整。”命令声称自1930年1月1日起,“凡所居中国之外国人民,现时享有领事裁判者,应一律遵守中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依法颁布之法令规章。”
纵观从1928年至1931年间,全国上下要求收回外国列强在租界行使特权的抗争,虽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由于外国列强的故意拖延,成效并不显著。
后来随着日本进犯我国,1937年北平沦陷,南京国民政府乞求在外交方面得到外国列强的同情,放弃继续收回列强在使馆界的特权,收回外国租界的斗争暂告一段落。
1941年12月8日,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美国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英、美等国逐渐和中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同时,中国也对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正式宣战,宣战时声明废止与该国间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
1943年1月11日,国民党政府代表同时同英、美代表签订了《中英新约》和《中美新约》,这两个条约其中包括:英、美两国取消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终止该条约及其附件所给予两国之一切权利;英、美两国终止在北平使馆界、上海及厦门公共租界所享受的权利,协助中国政府收回这些地区的行政权等。
后来,国民党政府又与比利时、加拿大、荷兰、法国等国政府签订条约或换文,声明取消在中国享有的特权。关于收回北平使馆界问题,在与各国签订的新约中,均有相应条款。
日本投降以后,国民党政府收复北平时,将使馆界一并接管,成为北平市行政区的内七区。英、美、法、苏、比、荷等国驻华外交机构已自动复原,在各国使馆原址上设立使馆驻北平办事处或领事馆。
1945年11月24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公布了《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1946年7月成立了“北平使馆界官有资产及官有债务义务清理委员会”,设在西班牙使馆原址,将接收与清理工作相结合。
按照《清理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清理工作应于清理委员会成立一年内办理完成,但清理工作直到1947年12月才基本结束,历时一年半的北平市政府收回使馆界工作,至此宣告结束。
以上便是建国以前东交民巷历史变迁的全部过程,可以看出,东交民巷在新中国建立之前一直作为中国的“国中之国”存在,即使解放战争期间北平市政府收回了东交民巷,但他也是作为使馆区存在的,且外国人的住所和兵营还在这个地方,印着我们过去被帝国主义侵略的烙印。
那么,新中国建立后毛主席是如何处理东交民巷历史遗留问题的?这对于中国人民在外交事业上的重获新生又有什么重大的历史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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