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第一次的教训就应该避免下次再犯,但是有些人超员被查处后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心存侥幸,在第一次被处罚后再次超员,最终驾驶证记满12分……
12月11日17时16分许,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在辖区平阳镇欢怀村附近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期间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桂A2***7的灰色五菱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嫌疑。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0人,超员2人。
车辆驾驶员罗某称,车上拉载的都是一起去砍甘蔗的附近村民,想着一趟车将人拉完会比较方便。公安机关对罗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其超员驾驶的危害,并依法对其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分、罚款的处罚。
然而,次日16时45分许,在G355线1850公里100米处,罗某再次因超员驾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查,罗某这次实际载人11人,超员3人。不到24小时的时间,罗某就因相同的交通违法行为再次被执勤交警处罚,这不仅是罗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体现,更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罗某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分、罚款的处罚。两次处罚,罗某的驾驶证已被记满12分,公安机关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执勤交警对罗某两天时间内连续两次实施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经过执勤交警的批评教育,罗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表示以后不再抱有侥幸心理,时刻遵守交规。
交警提醒
超员车辆易失控,对乘员来说,超出的人员没有安全装置的保护;对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来说,更是一个移动的“炸弹”。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人、不乘坐超员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朱广燕
视频:朱广燕 来源:三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觉得好看点个【在看】再走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