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巫英蛟刘虎

2024年11月27日,海口市中级法院结束了宋丽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案的庭审。

宋丽双家每月按时支出的家庭医生、保姆的费用,卖废品的费用1825元,儿子上学、申请香港永久居民的费用,孩子减肥辟谷给的奖励等账目,全都被公诉机关认定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宋丽双被指控对此进行了隐匿、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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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专家论证认为,宋丽双不构成犯罪。受访者供图

难道公诉人是法盲?不是的,辩护人王昊宸律师在庭上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宋丽双是陈宪清的前妻,所以她也被指控犯罪。陈宪清是三亚海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其所涉案件持续引发国内各大媒体关注,目前已被判刑15年。

“部分的办案人员的眼里,坐在这儿的一个活生生的人,是没有独立人格的,是被视作是陈宪清的附庸。只要是陈宪清做的事情,无论和宋丽双有没有关系,不管宋丽双是不是实际参与,最终也都给宋丽双小本本上面记上一笔。”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而宋丽双自2020年4月30日被抓,迄今已被关押长达四年零八个月,这一令人咋舌的时长远超同类案件的量刑标准。显然,留给海口中院的时间不多了。

01

被重新定义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宋丽双生于1971年,辽宁朝阳北票人,曾是三亚海韵集团副总裁。2020年4月30日,宋丽双被海南省万宁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30日被万宁市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1月29日,宋丽双被海南省公安厅刑拘,同年3月4日被海口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21年10月,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称,2020年3月16日,宋丽双为了帮助陈宪清逃避罪责,多次指使他人隐匿、故意销毁三亚海韵集团2014年之后的纸质版“账外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账外账”电子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2022年5月,海口中院以宋丽双与陈宪清所涉犯罪存在关联为由,将其并入陈宪清一案。因此,宋丽双又被指控为“恶势力”成员。

所谓“账外账”,是指单位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另设的会计账簿,用以登记、核算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纳入统一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一份真正的账外账,能够看出公司的整体真实经营情况。

然而从客观证据来看,王昊宸律师当庭发布辩论意见称,宋丽双只是销毁了一些自己认为是家庭私账、个人隐私的账户。“指控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完全是服务于把宋丽双关押起来的目的,而不是服务于真正要追查什么犯罪的目的。”

财务人员柴秀玲的表格作为关键客观证据,其真实性备受质疑。该表格是办案人员强迫其在时隔三年多之后,仅凭记忆“整理”出来的。

“柴秀玲被取保之后应该去参加我们国家这个电视栏目——最强大脑。三年之后还能记出588个条目的表格,每一项具体到数字,具体到小数点后面几位数,这样的证据能作为客观证据来使用吗?”王昊宸律师质证称,即便这份表格的真实性没有问题,但也恰恰证明这是陈宪清的私账,大部分是其投资理财及其相关利息,绝不是公诉机关指控的公司“账外账”。

表格中,除了理财利息之外,其余都是日常生活支出。例如按月支出的家庭医生、家庭保姆的费用,卖废品的1825元,宋丽双儿子上学、申请香港永久居民相关费用,甚至还包括孩子减肥辟谷给的奖励等等。

“会计法会要求把成功辟谷费用、减肥费用、奖励的费用以及保姆的费用、卖废品的费用纳入到海韵集团需要保管的账目当中去吗?”

除了这份表格,涉案三个U盘也是指控宋丽双的客观证据。而U盘中的文件同样反映不出公司真实财务状况。那储存的都是什么?

“那是人家家庭的投资计划材料,比如日本的项目、香港的项目、北京的项目、家庭移民计划等材料,其中几个文件夹放的都是家人的照片——这些也竟然算是被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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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法院。刘虎 摄

至于言辞证据,同样漏洞百出。宋丽双坚称其遭到办案人威胁,且笔录内容多为办案人员所写,前后矛盾之处甚多;柴秀玲的笔录也是“账外账”与“私账”表述相互穿插,混乱不堪;黎靖瑜的笔录则表明,部分被认为可能是“账外账”的资料已被其取回,原因竟是怕影响集团账务——这有力地证明被销毁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账外账”。

会计法学知名教授张苏彤指出,宋丽双等人隐匿、销毁的并非依法应保存的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而是陈宪清的私账(个人账目)。陈宪清的个人账目在法律属性上明确属于其个人物品,与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有着本质区别,自始至终都是公司保存的账册。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的构成要件,强调的是对公司相关会计资料的隐匿销毁行为,个人账目并不在其列。宋丽双等人的行为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即便海韵公司存在其他不法行为,也不能将个人记账行为与公司财务会计行为混同认定为具有“非法性”,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与个人账目不应被错误混同。

但是,办案人及公诉机关却在该案中另起炉灶,重新定义了什么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目,也重新定义了什么是“账外账”。

02

因为曾是陈宪清妻子,所以也是“恶势力”?

王昊宸律师在庭上质证认为,指控宋丽双“涉恶”更是牵强附会,宛如空中楼阁,缺乏坚实的事实依据。

关于黑恶势力的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公诉人就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问题,举证了两个小时,但几乎没有人提到宋丽双,没有提到宋丽双任何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可能会实施的犯罪。当中提到有宋丽双,仅仅表明她曾经的职务。”王昊宸律师称,在这个所谓“恶势力集团”中,宋丽双没有任何存在感,没有马仔,没有上级。“如果没人说他是陈宪清的前妻,恐怕压根就不会有人注意到宋丽双这个人的存在。”

在经济特征方面,宋丽双没有豢养任何人,也没有被陈宪清豢养,也没有参与过任何被指控给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事实。宋丽双也没有接受过奖惩,也没有给别人进行过任何的奖惩。

“指控宋丽双是恶势力,其实就是指控她作为陈宪清前妻的原罪。因为宋丽双嫁给过陈宪清,并且曾经在海韵集团任职,所以她就是‘恶势力’成员,这就是公诉机关的论证逻辑。”

03

合法财产被指遭肆意查封查扣

宋丽双身陷囹圄后,其合法财产被指遭肆意查封扣押。例如,2002年购置的房产及股票收入等,均在犯罪指控发生之前,却仍被认定为违法所得。甚至在宋丽双与陈宪清《离婚协议》已明确财产分配的情况下,办案机关仍将宋丽双的合法财产全部没收。

“从2003年到2017年,15年的时间总共500万工资收入,每年30多万。这不合法吗?属于违法所得吗?”

王昊宸律师认为,陈宪清的成就,背后都有宋丽双的心血。“没有宋丽双在后面打理这样的一个家庭,照顾三个孩子,陈宪清能没有后顾之忧的去打拼事业吗?何况宋丽双不是没有去参加工作,其既要顾企业管销售,还要顾孩子。不能因为陈宪清的一份笔录就将宋丽双的财产全部归零,不管2019年离婚是怎么约定的,反正都是我给的,房产我给的,现金我给的,什么都是陈宪清给的。”

宋丽双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只因曾是陈宪清的妻子,便被宣告其一生没有任何合法财产,几十年人生岁月中的每一笔收入都是非法所得,其人生价值被全盘否定。

宋丽双在法庭上流着泪说,她作为一个女性都奉献给了家庭,看管三个孩子,同时帮着丈夫创业。宋丽双的大儿子虽然已经成年,但没有一份正式工作;一个小儿子和一个小女儿都没有成年。“如果一分钱都不给人家留,让人怎么活?”

王昊宸律师认为,如果公诉机关关于财产的处置意见能够成立,即宋丽双不享有任何合法财产,一切都是陈宪清的,一切都要“充公”,等同于宣告女性就是男性的附庸,等同于宣告女性一生的工作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

04

乱象丛生,先抓人再找罪证

自2020年4月30日宋丽双被抓,至今已达四年零八个月,而其被指控的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法定最高刑期也才五年,足见该案之诡异。

事实上,该案从一开始便如闹剧,乱象丛生,先抓人再找罪证。办案机关起初以与宋丽双风马牛不相及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为由,将其羁押长达半年之久。之后,办案机关在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调查中,又莫名其妙地拖延立案长达6个月。立案之后更是反复折腾,留置、逮捕等程序如走马灯般频繁切换,令人眼花缭乱。

“更为离奇的是,侦查机关自始至终为省厅,然而逮捕时却摇身一变,成了无管辖权的海口市公安局。这种混乱不堪、错漏百出的办案程序,究竟是办案人员的疏忽大意、无心之失,还是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隐情与猫腻?”

宋丽双在这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过程中,仿若一只可怜无助的蝼蚁,被司法之手肆意摆弄、随意操控。

“指居,拘留,逮捕,然后开庭再开庭,并案、分案又开庭。每一次,宋丽双感觉自己可能要出去了,可能留置结束了,突然又给他拘留了。几年以前开完庭了,想着开完庭总该判了。谁知突然又并案了,又要重新开庭。每一次刚刚看到一点点希望,马上又失去希望。就是这么一个被指控了只有一个罪名的女性,几乎经历了所有可能用来折腾犯罪嫌疑人的措施,却唯独没有经历取保候审,其人身自由被明目张胆、毫无顾忌地剥夺。”

宋丽双被关押的天数,即将达到该罪的最高刑期,留给司法机关的时间不多了。

“当年拍板决定要羁押宋丽双的领导恐怕也不会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宋丽双一关就是近五年。”王昊宸律师称,“用宋丽双自己的话来说,恐怕把财政部的账给烧了,也无非就是关这么久。”

宋丽双在被羁押时,她的一儿一女分别只有13岁、6岁,如今精神已经出了问题。宋丽双说,自己的两个孩子此前从未离开自己左右,至今却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妈妈了。每次提到这些,宋丽双都止不住泪如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