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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拥有80多万粉丝的大V,又公开在自己自媒体上求助,这几天,全网都在问李宜雪去哪了。

当地长文回应。

说实话,关于李宜雪的是是非非,我不想过多议论,网络信息太多,没耐心。

本文只想就南昌当地的回应评论几句。

先说当地的回应:

下文选自官方媒体的报道: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依法强制医疗。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是并列关系缺一不可。

本文评论:

依据官方报道可知:强制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需要下面三个条件:

1.实施了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暴力行为

这个很好理解,她实施了类似下面的行为:拿着凶器追杀对方或者放火等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或者开车撞人等危害公共安全。

我的理解是,如果仅仅是骂别人,攻击别人,哪怕是坐在别人家门口骂,污蔑对方猥亵自己,都不符合这一条。

这一条的重点是暴力!

2.经鉴定,她是不负法律责任的精神病人,也就是说她控制不住自己 已经实施了上述行为,而且还不用付法律责任。

重点是即使她实施了暴力行为,仍不负法律责任时需要强制送医。

李宜雪被 认定“完全责任能力”。不符合吧?

3.干了一次这类犯罪后,不会收手,还可能再犯。

她没干,就不说这一条了。

同时满足上面三个条件后, 经法院也只有法院审判后才可以被强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显然,我没从南昌的这个通报里看到这些内容。

1.她没有实施危害公民或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

2.更没看到继续的可能。

3.她不光没有实施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暴力行为,还被认定完全行为能力。

4.没有经法院审判。

如果她仅仅做了一些不合法的事,能控制自己,需要负责任,仅仅因为她有心理疾病,就送医强制治疗,现在的精神病医院根本住不下,再建几个方仓都不够。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哪类人需要强制治疗。

比如准备开车到体育中心撞人的那个家伙,被提前发现了,如果还查出精神病,比较重,即使撞人也不负法律责任,就需要强制治疗送精神病医院。

如果他准备开车去撞人,也查出了精神病,但是撞了人还要负完全法律责任,甚至是部分,也不需要不能被强制送到精神病。

即使准备开车到体育中心撞人的那个家伙被提前发现了,还查出精神病,比较重,即使撞人也不负法律责任,也不能由街道强制送到精神病医院,而是由法院决定。

街道,没这个权力!

当地说是依法依规,依的是哪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