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撞后网约车停运损失怎么赔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目前,网约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如果网约车因发生交通事故不能正常营运,那么肇事方要不要赔偿网约车的停运损失呢?近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网约车驾驶员要求肇事方赔偿停运损失的案件。
网约车驾驶员王某在营运途中,被李某驾驶的私家车撞上。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但王某驾驶的网约车因维修停运9天。
“我是靠网约车营运生活的,在此起交通事故中无责任,而李某全责,应对我的停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向荥阳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支付网约车停运费用4750元和取送修车辆产生的交通费62.7元。
李某认为,已经赔偿了王某车辆的维修费用,对其诉求并不认可,且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停运损失是指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王某的小轿车系经批准的合法营运车辆,其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停运而产生的损失,属于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合理损失,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根据网约车收入情况,对原告王某主张的营运损失,结合其车辆维修情况,法院酌定按照每天300元的标准计算车辆维修期间9天的营运损失,为2700元,对其主张过高部分不予支持,对其主张的交通费62.7元,因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不予支持。
停运损失为什么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呢?承办法官刘沛解释说,网约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网约车停运损失索赔案是近年来出现较多的新类型案件。网约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相较于一般的私家车主,其诉求除了赔偿维修费用外,还会请求赔偿停运损失。这是因为网约车驾驶员属于新兴就业群体,车辆是网约车驾驶员赖以生存的工具,属于营运性质,其停运损失虽是间接损失,但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就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针对停运损失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刘沛解释说,停运损失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损失,属于财产侵害的范畴,计入交强险赔偿范围。关于商业三者险是否赔付,应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如果保险公司已就停运损失免赔的条款对投保人作出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保险公司应在商业险范围内免责。此种情况下,停运损失应由实际侵权人负责赔偿。
“建议广大网约车驾驶员依法运营,安全驾驶,并对日常营运收入相关记录留存,如若发生类似纠纷,可作为确定停运损失金额的证据。”刘沛提醒。(赵红旗)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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