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可以找关系帮助工程“中标”

实则虚构项目工程合同
实施诈骗
近日,咸丰县公安局
破获一起诈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为群众挽回损失4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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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被人诈骗了。”2024年8月,王某到咸丰县公安局唐崖派出所报案,称其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间,被李某以项目中标需要缴纳保证金等名义诈骗41.65万元,请求警方帮助。
随后,警方展开调查发现,2023年3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声称自己有关系,能在工程招投标中帮忙运作让其中标,为打消王某的顾虑,李某直接带其来到项目地进行“实地考察”,与“项目分管领导”直接电话沟通协商。在李某的一番操作下,逐步取得王某的信任。
随后,李某以帮助“运作关系”为由,向王某索要10万元活动经费,后又通过造假中标通知书等手段,陆续骗取王某项目保证金31.65万元。然而在后续的沟通中,王某每次找李某询问项目进展,李某都找借口搪塞,王某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
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和分析研判,成功将李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对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诈骗的钱财主要用于偿还公司、个人欠款和日常生活开支。
目前,被骗资金41.65万元已被全部追回,李某被咸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合同签订之前
务必要对合同签订的公司
及个人主体进行核实
查看公司章程、纳税申报
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

确定公司的合法性及履约能力

合同签订双方
明确约定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一定要留有银行痕迹
以防万一被骗后
公安机关能及时获取证据
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
要擦亮双眼 寻求正规途径
合法参与经营
切勿图一时侥幸
陷入非法陷阱
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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