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法院郭春生法官等人,被举报滥用诉源治理损害人民权益,对当事人拒绝调解且无调解可能性的执行案,久拖近五个月不予立案执行。
关于揭西法院消极执行的问题,媒体曾对其公开曝光(详见:《广东揭西法官滥用“诉源治理”,消极执行为谁争利?》)。
媒体曝光后,揭西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地块进行拍卖。但是,该执行裁定作出至今又两个月过去,揭西法院的执行工作却没有半点进展。
申请执行人张瑞钦认为,揭西法院裁定拍卖的地块,最多价值300—400万元,与1200多万元的执行本金相差甚远,在执行标的远远不能覆盖债权的情况下,揭西法院却拒不调取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属于典型的执行不作为。
于此,张瑞钦已于近日将揭西法院消极执行的问题举报至揭阳市委第二巡察组,请求巡察组对揭西法院执行不作为的相关问题予以查处。
【案件回顾】
广州建筑商张瑞钦先生向揭阳市纪委监委举报称,揭西法院郭春生法官等人,在办理其与被执行人揭西县雅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雅都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涉嫌存在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渎职等司法腐败问题,恳请纪委监委予以调查。
据举报称,举报人张瑞钦诉雅都公司、王炎全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9日作出(2024)粤52民终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雅都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张瑞钦支付工程款12834441.66元及相应利息。
上述判决于2024年4月15日生效,但雅都公司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内拒不向张瑞钦履行给付义务,因此张瑞钦向揭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5月11日,揭西法院现场接收了张瑞钦书面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后,于2024年5月20日向张瑞钦送达了(2024)粤5222执前调32号《执前调解告知书》。
《告知书》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能动理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动执行案件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本案由调解员先行调解,案号为(2024)粤5222执前调32号。”
揭西法院向张瑞钦送达《执前调解告知书》后,负责本案的执行法官郭春生一直以“法院内部规定”为由,强行要求在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前必须经过执行前的调解程序。
张瑞钦向郭春生法官反馈表示本案无法调解,应启动正式执行程序。但郭春生法官回复称“这是揭西法院的内部规定,必须在执行前进行调解工作”。
张瑞钦认为,执行前进行调解没有法律依据,并于2024年5月30日与郭春生法官沟通,此后郭春生法院答应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并要求张瑞钦协调让揭西法院立案庭向郭春生法官取回案件材料,然后由立案庭负责强制执行的正式立案。
但当张瑞钦找到揭西法院立案庭后,郭春生法官却又再度以“内部规定”为由表示无法启动执行立案。
为此,张瑞钦多次致电揭西法院立案庭及监察室等部门,但各部门均回复称启动执行程序应由执行法官决定,各部门均无法介入。
后来,郭春生法官告诉张瑞钦,揭西法院于2024年7月底与被执行人雅都公司做了第一次调解工作,但雅都公司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于是,张瑞钦强烈要求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但郭春生法官又多次辩解要上门跟雅都公司做调解工作。
既然是调解,按理说就应当通知申请执行人张瑞钦参加吧?但郭春生法官却从未通知张瑞钦或其代理人参加调解。让张瑞钦百思不得其的是,法官为何要上门跟雅都公司调解?这是否已违反相关关于办案人员不得私自接触当事人的规定?
张瑞钦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已近五个月过去,郭春生法官一直以“内部规定”要上门找雅都公司调解为由,拒绝执行立案。
张瑞钦认为,郭春生法官消极执行、推诿执行的行为已严重违法,其目的是为被执行人雅都公司恶意转移资产争取时间。自从二审判决作出后,雅都公司就在紧锣密鼓地转移资产,只要郭春生法官继续为他们拖上一段时间,雅都公司就有可能将财产转移一空。到时法院再立案强制执行,张瑞钦连一要毛都别想执行到,手里拿到的判决书很有可能就成了“法律白条”。
2024年9月底,媒体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曝光。国庆长假过后,揭西法院对张瑞钦的申请执行案进行执行立案。
2024年10月21日,揭西法院作出执行裁定,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雅都公司名下的位于揭西县产业园县道X096东侧D-01地段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清偿债务。
至今,上述执行裁定已作出两个多月,但揭西法院仍未启动对该地块的评估、拍卖等工作。
张瑞钦认为,揭西法院故意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属于严重执行不作为。因为上述雅都公司名下地块,价值顶多只有300-400万元,远远达不到1200多万元的执行本金,还不说利息。在此情况下,揭西法院却拒不调取雅都公司的其它财产线索,涉嫌包庇被执行人。
为此,张瑞钦于2024年11月29日向揭阳市委第二巡察组,请求巡察组依法依纪调查揭西法院的推诿执行行为,并依法调取该案被执行人雅都公司及其股东、高管、财务人员自2018年起至今的银行流水,以及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资料。如查证雅都公司转移财产,导致申请执行人的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或得不到完全执行,请求巡察组责令揭西法院赔偿申请执行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纪律责任。
日前,巡察组相关同志已与张瑞钦取得联系,并表示相关部门会跟进该案的执行工作。
接下来,揭西法院是选择积极执行、还是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包庇?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关注!(来源:看点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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