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维护侨胞合法权益。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和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最高检和中国侨联的共同指导下,江西、浙江、福建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与同级侨联联合发文,就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侨胞合法权益作出规范。此次出台的《意见》就是在充分吸收、借鉴各地检侨合作创新探索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更具普适意义、更加务实的机制。
《意见》提出,依法惩治各类侵害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犯罪。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境外的正当权益,依法给予保护和关注。对于行为人在境外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实施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依法开展涉侨刑事案件诉讼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办理重大涉侨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涉侨案件裁判错误、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会同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依法严惩各类侵犯侨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活动。
《意见》强调,要落实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政策,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侵害涉侨企业和企业家利益犯罪。办理涉侨企业刑事案件时,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要普遍建立健全检侨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构建检侨信息共享、交流合作、联合调研、同堂培训等工作机制。共同加强与人大归侨代表、政协侨联界委员、专家学者等方面联络,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在检侨常态化联络机制方面有诸多创新,要求涉侨案件较多地区的检察机关可以探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在侨联组织、归侨侨眷集中的社区,重点涉侨企业以及侨商投资区、创业园、创业基地等探索建立专门涉侨人员接待窗口、联络站、工作室,集中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和重大涉侨纠纷。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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