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90后”女子周某产生轻生念头,在自己喝下加入红糖水的农药“敌敌畏”后,想到自己死后无人照顾女子,又让年幼的女儿和儿子喝下……
所幸,三人被发现后及时送医,经抢救脱险,但周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12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西安中院近日公开该案二审裁定书,驳回周某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周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图据图虫创意
曾辩称两孩子以为是红糖水主动喝了,
法院认为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信
33岁的周某系陕西蓝田县人,据法院认定,她在2015年与张某生育了一个女儿,后两人在2018年登记离婚,女儿由她抚养。2019年3月,周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同年11月两人的儿子出生。去年1月两人登记离婚后,儿子由赵某抚养,但周某仍在赵某家生活。
今年2月27日,周某因家庭矛盾产生轻生念头,在前夫赵某家中的卧室欲自杀。为此,她在保温杯盖内倒入提前准备好的“敌敌畏”,加入红糖水并喝下。她喝下后想到自己死后无人照顾子女,又让女儿和儿子喝下。所幸,赵某等人发现后,及时将周某及其儿女送医抢救,三人均脱离生命危险。经医院诊断,周某及其儿女均系有机磷中毒。
案发当天,赵某便报了警。待周某在医院身体特征平稳后,民警于3月3日将其抓获。经鉴定,案发现场地面呕吐物、案涉水壶盖内液体、案涉“敌敌畏”药瓶、周某两儿女静脉血液等检材中均检出“敌敌畏”。
后在案件审理中,周某与赵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赵某经济损失3万元,并取得赵某谅解。
庭审中,周某辩称自己没有让两孩子喝农药,两孩子以为是红糖水就主动喝了,自己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辩称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周某犯故意杀人罪。经查,案发前一天晚上,周某不仅自己产生轻生的念头,还有让两个孩子和她一起去死的动机;在公安机关多次讯问中,周某供述因家庭矛盾产生轻生念头,考虑到死后两孩子无人照顾遂产生毒死孩子的想法并着手实施犯罪;周某两儿女在公安机关询问时的笔录证明,案发当天周某给两人喝混着红糖水的药,还对女儿说“我们一起走(一起死)”;司法鉴定结论显示案发现场地面呕吐物、水壶盖内液体、周某两儿女静脉血液等检材中均检出“敌敌畏”,医院诊断证明亦显示周某和两儿女均系有机磷中毒。据此,法院认为周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信。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后上诉,
二审驳回周某上诉,维持原判
蓝田县人民法院认为,周某因家庭矛盾产生轻生念头,在其服用农药“敌敌畏”后又故意让两个未成年子女饮食,造成两个子女有机磷中毒,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周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周某赔偿赵某相关损失并取得谅解,也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以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一审判决后,周某不服并提出上诉,其称掺有农药的红糖水系两个孩子误食,并非她故意让喝的。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因家庭矛盾产生轻生念头,在其服用农药“敌敌畏”后又让两名未成年子女喝下,造成两名子女有机磷中毒,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两名被害人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周某的犯罪行为属未遂。对周某所提上诉理由及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经查,被害人在案发后均陈述系周某让两人喝下加入“敌敌畏”的红糖水,两人年龄虽然较小,但陈述内容符合两人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两人陈述的案发经过和周某在侦查阶段的多次供述,以及周某在案发前给婆婆所发微信“我跟我两个娃在另外一个世界会过得很好很好”等在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周某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因此,对周某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法院还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今年11月20日,西安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周某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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