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据清风揭阳:日前,经揭阳市委批准,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原局长郑海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海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失职失责,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征地、土地租赁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海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海涌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揭阳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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