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已于2024年12月12日正式实施
近日
博山区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
处罚一起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
“这都11点了
还有人在附近放烟花
让不让人睡觉了……”
12月20日23时许
大桥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报警
接警后
民警迅速行动
立即达现场
安排警力视频追踪
很快便找到燃放位置
确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张某等4人
“我和朋友喝了点酒
我们想着快过年了
就想放着玩玩热闹热闹
没注意地点时间
真是抱歉……”
张某说道
目前
张某等4人
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禁放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
博山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全区禁放区域之外的区域为限放区域。限放时间: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农历正月初五、农历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城区下列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至北山路、西至西环路(包括滨莱高速博山上下路口-中心路西首路口路段;姚家峪村委路口-西环路),东至万福路-福山路-执信路-文姜路-石炭坞西路,南至南环路(包括青龙山站点1公里范围内,该站点位于山头街道竹林社区)。
来源:博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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