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电视台》发布的消息称,李铁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二十年的有期徒刑后,他表示要上诉,而且他做出这个决定似乎有些难,因为在2024年12月23日这一天,是他提起上诉的最后一天。那么问题来了,李铁为什么要上诉,又不是死刑。像这样的问题,只要上诉,就说明他认为有希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哪些方面令他认为有希望呢?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大概的意思就是,可以提起上诉,而且上诉后,原则上不得加重一审的判罚。所以,闲着也是闲着。另外,根据一审的判决来看,李铁很有可能会抓住国家队主教练的定性问题,国家队主教练已经承担了一定的国家工作,所以在该问题的定性上,李铁的辩护人或许会有话要说。简单来看,也就是李铁的国家队主教练工作,是中国足协委托的。而足协是什么部门?是民间社团组织。在这样的前提下,并不具备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所以在承担国家工作的层面来看,是否需要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来进行量刑,这也就是一个未知数了。
先说一下上面的这个因素,足协的“身份问题”确实是社团组织,但是国家队主教练这个岗位,是谁派遣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于客观事实。李铁的案件,其实已经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理底线,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时,其判决书的下达,其实也是反复拿捏的,高院会轻易改判吗?稍有一些法律经验的人,或许都会认为很难。
据说陈戌源等人都会在湖北服刑,李铁可能还会与陈戌源等人在同一个监狱,这事想来还挺有意思。其实我们站在李铁的角度来讲,哪怕是当时李铁没有进入国家队主教练一职,后续也会出来一个孙铁、赵铁等人,并在陈戌源的任内做了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只不过是价码的多与少而已罢了,从这个角度看,李铁肯定会感觉有些冤。
我认为李铁在高院改判的可能性非常之小,而且这还无端的引起了国内球迷对于李铁是否真正意义在进行忏悔形成了怀疑。当然了,这种怀疑性,对于李铁来说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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