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
以其操作简单、方便实用
成为了群众短途出行、运送货物的首选
但部分驾乘人员
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遮阳雨篷......
加之酒醉驾、闯红灯、逆向行驶
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024年9月19日,袁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沿乐山市夹江县迎春东路黄土镇方向往城区方向行驶,11时24分许,当该车行驶至迎春东路与进站路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驶入路口,与进站路甘江镇方向往中医院方向行驶的川LD***8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袁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袁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驶入路口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电动车转弯未让直行酿事故,安全驾驶守法规!
2024年8月29日,周某某驾驶川LC1***3号电动二轮自行车,沿乐山市夹江县迎春南路夹江方向往甘江方向行驶,17时5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二飞院路段时,周某某驾车横过道路过程中,与夹江方向往甘江方向由杨某驾驶的川LJ6***8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周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周某某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杨某某在路口未减速慢行,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驾乘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
二十四字口诀要牢记:
有牌证、限两人、不闯灯、不酒驾
戴头盔、无雨篷、靠右行、不乱停
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我们共建共创共享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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