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非常便民的交通工具,但是使用电动车的时候,也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马上要进入2025年,各省市电动车迎来新政策,从明年1月起,电动车上路迎来好消息,同时还有新规实施,一起来了解一下。
山西临汾:超标电动车实施过渡期管理
近日,山西临汾发布了超标电动车,要实施过渡期管理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要实施过渡期管理,从2025年1月1日起实行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
在过渡期内超标车可以上道路行驶,但是过渡期满以后特别车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如果违规的话,被交警查处就会进行口头教育,第2次他错就会罚款,情节严重的会直接扣车,进行强制报废。
河南郑州:继续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
河南省对超标电动车的管理一直比较宽松,前段时间,已经有7个城市明确延长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过渡期的时间为2~3年,河南郑州也迎来了好消息。
12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结合郑州市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需要,经过研究决定再次延长黄牌电动车过渡期,这一次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结束。
这已经是河南郑州第3次延长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了,从2019年设置过渡期以来,这一次过渡期结束,河南郑州的超标电动车已经使用了7年,这与其他城市在过渡期结束以后,直接禁止超标车上路线比较,已经非常的人性化。
福建龙岩:电动车管理条例也正式实施
从2025年1月1日起,《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会正式实施,该条例对电动车的销售使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车主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罚款20元;
2、骑电动车必须要登记上牌,无牌电动车上路罚款50元;
3、电动车上路注意不能违反规定载人,违规载人罚款50元;
4、骑电动车要遵守交通标识、标线行驶,同时要注意避让行人,违规罚款50元;
5、使用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车上路行驶,被查处会责令拆除并罚款五涉案;
6、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罚款200元;
7、车辆在上路时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逆行、不使用专用车道、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等将会罚款20元;
广东省: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车充电收费新规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电动车收费实施新规定。
电动车充电收费新规目的是为了降低车主的充电费用,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入手:
1、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2、充电设施服务单位要明码标价,不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3、供电企业要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尽量采用国家电网直接供电;
4、通过各种方式降低电动车充电服务费,出现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上面是为大家分享的,从2025年1月1日起,各省市电动车要实施的新政策,主要包括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电动车新规的实施,以及电动车充电新规,这些对于车主来说都是好消息,都能够更方便广大车主用车。
那么,您对2025年1月要实施的电动车新规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