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2月24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毕海青 孙晗斐)近日,山东省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市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已公布,按照7678元执行。2024年度的退休(含退职)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需要使用该计发基数,对于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度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公布之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是按照2023年度月计发基数核算的临时待遇,下步需要进行待遇重算,重算完毕后会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目前,我市正在进行待遇重算的系统程序调整测试工作,根据往年的工作情况,重点提醒有基数差问题的2024年度退休人员抓紧时间处理缴费,以确保自己养老保险待遇重算成功。下步,待测试工作结束后我市将立即启动待遇重算工作,力争2024年度待遇重算工作于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请企业劳资人员和相关退休人员耐心等待。
处理社保缴费基数差时,企业的退休人员,由所在企业根据区分时间段对接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完成基数差缴费。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可通过微信缴费,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完成后自助登录,点击“灵活就业”,点击“特殊缴费”,进行社保缴费即可;若没有缴费金额,返回点击“灵活就业”,点击“人社自助申报”,申报完基数后,再进行缴费。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么计算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周岁195个月,55周岁170个月,60周岁139个月)
基础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烟台市1996年1月建账)×1.3%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历年的缴费指数的加权平均数(月指数)
本人缴费指数:当年的缴费基数/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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