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三十七场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栋军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介绍,党的二十大以来,省医疗保障局始终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重大政治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学习弘扬三明医改经验,锐意改革进取,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医保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围绕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不断完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主动适应新业态发展,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154.78万人。积极推进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统一全省居民医保待遇保障和经办服务标准,为参保居民提供更加公平便捷的医保服务。完善住院保障政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70%左右。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全面实施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统一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和准入(退出)标准,积极稳妥推进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将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基本医保普惠、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兜底三重制度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举措,实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全面落实三孩生育医保支持政策,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在晋城、临汾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效缓解重度失能家庭负担。
围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不断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全面执行国家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抓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双通道”药品数量达到252种。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体的支付方式改革。全省12个统筹地区423所二级及以上等级医疗机构全部启动DRG或DIP实际付费,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病种覆盖率达到94%,医保基金支出占比93%,提前完成国家要求的目标任务。同时,启动实施省内异地住院DRG付费,是全国6个启动省份之一。通过改革,参保患者住院次均费用明显下降,平均住院日有所缩短,有效提升了基金使用效率。
围绕守好群众“救命钱”,持续强化基金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办法》,出台修订《山西省医保局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规章,基金监管法规体系逐步健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依托全省智能监控系统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县级应用率达100%。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方面协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抽查复查、飞行检查,协同开展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每年对两定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推动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2019年以来,累计追回资金27.27亿元。
围绕降低医药虚高价格,重点完善价格招采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通过落实国家集采结果、参加省际联盟、开展省级及市级集采,推动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我省落地执行的药品数量达1116种,医用耗材达112种,居全国前列。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50%以上。完善药品耗材挂网采购机制,挂网管理实行同通用名同剂型化学药品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着力引导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质优价宜产品。深入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调整了医疗机构门诊诊察费,调整规范了“B超、CT、核磁、病理”等检查项目价格。累计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719项、新增148项。
围绕“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公共管理服务。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建立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积极推行服务下沉,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经办服务网络。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医保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明确13个重点事项责任清单,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推进跨省就医直接结算,从跨市到跨省,从住院到门诊,从基本医保到大病保险全部实现“一单制”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规范为线上自助备案,跨省直接结算率达87%。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化平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80.91%。网上办事大厅已服务参保单位12.8万家,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量达63.1万笔。
李栋军表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省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打好监管“组合拳”,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强化常态化监管、注重标本兼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主动约束医生手中的‘处方笔’,加强药品、医用耗材追溯码在医保领域的采集应用,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据了解,2023年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5年1月1日,全省居民医保实现参保范围、待遇标准、基金预算管理、基金调剂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六统一”。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磊表示,省医疗保障局牵头制定了统一全省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积极推进居民医保省级统筹。
发布会上还介绍,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药品耗材集采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和“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医保支付与采购价协同、结余留用、监测通报”等政策机制,医保、财政、卫健、市场监督、药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原则,分层推进、分类探索、分批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制度化发展的新阶段。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康中南介绍,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定期开展集采产品采购、配送、使用情况监测分析,加强医院、企业履约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按规定采购并使用中选药品、耗材,对未完成任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提醒、约谈或公开通报,促进集采产品落地生效。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逐步减轻,临床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医药购销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群众医保获得感显著提升。
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磊表示,该局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狠抓待遇落实,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在坚持基本医保普惠保障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实施托底保障;优化经办服务,巩固市域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住院“一站式”结算,其他困难群体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确保及时享受到医疗救助待遇。加强监测预警,各级医保部门强化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处置,全面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对困难群体和参保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进行监测预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
据了解,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127.19万人,资助参保支出3.72亿元;住院救助支出4.71亿元,救助34.51万人次;门诊救助支出0.4亿元,救助105.27万人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住院合规综合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8.6%;向民政、农业农村部门推送14.05万人,推送人员中经相关部门核准认定为困难群众身份0.73万人。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持续聚焦群众关注热点业务,积极推动医保便民服务深化应用。一是推动12393医保服务热线试点上线,实现医保业务‘电话办、视频办’,提高医保公共服务便老、适老化能力。二是逐步完善医保便民医疗服务场景建设,实现‘线上问诊+线上支付+上门送药’闭环服务,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推动定点药店全面上传药品进销存数据,完善微信公众号药品比价服务,不断提升医保药品价格透明化水平。”康中南说道。
(网易山西 黄晶 助编 刘佳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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