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了关于对
《昌平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划定(一期)》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昌平区现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共69项73处,包括古建筑35处,古墓葬8处,古遗址14处,近现代9处,石刻7处。为了更好地保护昌平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总体格局的完整性、周边环境的安全性,以及对文物的历史沿革、价值、管理规定等进行整理,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昌平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该工作计划分两期完成,一期项目18处,二期项目55处。
根据相关安排
一期项目共18处
附表:昌平区一期18处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信息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希望有更多的文物古迹
可以被更好地保存、传承下去!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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