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至22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995起,其中酒驾醉驾124起,超速97起,货车超限超载38起,摩托车、电动车各类重点1411起.....

桂林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12月20日至22日为冬季整治统一行动日,重拳打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化解冬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坚决维护年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查处的典型违法现场

案例一:

12月21日2时许,秀峰交警大队在翠竹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小车在靠近检查点时行驶轨迹异常,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当车窗摇下后,执勤民警闻到车内散发着酒气。驾驶员唐某神色慌张,拿着一瓶矿泉水猛灌起来,试图稀释体内酒精浓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唐某曾于2017年在桃花江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秀峰交警查处过,此次属于再次酒驾。最后,秀峰交警依法对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

12月21日19时42分,恭城交警大队在恭城县印山南路段设卡开展“冬季整治统一夜查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邓某神情恍惚,有酒驾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邓某吃晚饭时和朋友喝了两杯酒,认为今天是周末放假,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的了,就打算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逮了个正着。最后,恭城交警依法对邓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三:

12月22日13时44分,灌阳交警大队在灌鹤公路0公里200米处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执勤民警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文某浑身散发着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文某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事实,同时对检测结果无异议。经查询,文某于2022年9月26日在东边公路2KM+200m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小型汽车)被查处过,此次文某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后,灌阳交警依法对文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行动现场

行动期间,桂林交警将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突出管控重点,聚焦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6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面包车、商务车)超员载客,酒驾醉驾,三轮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电动车和摩托车超员、超速等7种严重违法行为。

桂林公安交警部门以强有力的执法管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整治期间,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将坚持标本兼治,紧盯源头问题,密切协作配合,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

12月20日至22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995起,其中酒驾醉驾124起,超速97起,货车超限超载38起,摩托车、电动车各类重点14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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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是对交通规则的蔑视,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它关乎到个人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内容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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