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科技厅牵头研究制定《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引导广大科技人员下沉生产一线,以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为纽带,以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为使命任务,打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选派科技特派团对全省129个县(市、区)全覆盖;力争到2026年底,实现科技特派团对有科技需求的国家级、省级农(林)业龙头企业服务全覆盖;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科技特派团对高原特色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品类全覆盖。通过利益联结,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科技支撑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助力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

《方案》在科技特派团现有的工作模式基础上,对工作任务等进行优化完善,探索创新服务机制,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好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优化选派组团方式、优化成员组织结构、优化科技需求征集、优化任务要求、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积极探索联农带农创业机制、积极探索科技金融等政策加持。

《方案》提出,瞄准科技特派团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要求,在现有的“一县一业一团”选派模式基础上,增加选派“一业一团多县”和“一县一团多业”等多种类型科技特派团,扩大科技特派团服务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地域范围和行业领域。鼓励科技特派团吸纳省外高水平专家团队,做大农业科技人才总量,提升科技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承担科技特派团任务,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和能力;鼓励吸纳科技成果推广人员和产业经营人才,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带动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能力;鼓励支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领衔科技特派团和吸纳各层级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提升解决产业技术难题能力;鼓励提高州(市)、县(区)两级团员占比,提高服务基层能力和壮大科技服务队伍。

《方案》明确,找准关键节点,强化关键农时、关键节令开展科技服务。把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一项实用技术成果示范应用,培训不少于一名科技骨干,建立一个成果示范基地,形成一套科学技术普及培训机制,帮助农业经营主体凝练科技问题、提出科技需求作为重要任务内容。

《方案》明确,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团直接参股或通过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与农业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探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鼓励和引导科技特派团派出单位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双方可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转让、许可费。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团服务的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村集体经济、基层组织等建立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通过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增收等,带动农民参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的建设。

根据《方案》,将加大科技特派团服务的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在创业投资、科技信贷、保险、担保、债券等方面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科特派推荐e贷”扩面上量,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满足科技特派团创新创业信贷需求。对已建立利益共同体的科技特派团,联合农业经营主体共同申报省级创新平台、科技人才、科技金融和科技项目等,给予优先推荐申报、优先立项支持。(记者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