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当事人用微光照亮微光

刘阿姨:

冬天来了,您一切都好吗?年终岁末,回想自己一年来的工作经历,对您的那次“未完成”的支持起诉让我记忆犹新。

今年8月,您来到检察院向我们反映,自从老伴去世后,儿子一年到头见不着面,也没给您任何赡养费。您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仅有的2000多元退休金难以支撑愈加高额的医疗费和生活费。

我还记得,您说完家里的情况后,停顿住了,犹豫了很久,才提出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向儿子追索赡养费。生活总要继续下去,想必您提出申请时内心也充满了矛盾。那天送走您以后,您佝偻的背影和落寞的眼神让我内心一直没法安宁

接手案件后,我也考虑了很久。其实,从您的话语间我并没有感觉到您和儿子之间有多么深的矛盾,一纸诉状让母子俩对簿公堂,我想这一定不是您想要的结果。而且这样做,就一定能解决问题吗?我知道,您只是想要儿子对您的关爱。我和您的儿子沟通过几次后,能明显感受到你们之间的心结逐渐在解开。那天,当听到您儿子跟您说“妈,对不起,你跟我回家住吧”这句话时,我真是又感动又开心。

当我看到您激动地抹眼泪时,我笑了。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我很高兴能听到您家庭的亲情故事,很欣慰能见证您儿子的蜕变,很幸运能感受到这份珍贵的情感。我也将永远记住这份感动,把检察人的温暖和爱传递给下一个案件、下一个家庭,用微光照亮微光。

一名刚刚参加检察工作的年轻干警问我,会不会觉得从事民事检察工作太琐碎、太平淡,和慷慨激昂、据理力争的公诉工作相比,和守护一方水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比,你们的工作怕是没有谁会记得。我朝他笑了笑说,怎么可能没人记得呢?重归于好的母子会记得,得到赡养的老人会记得,修复了裂痕的家庭成员会记得……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二级检察官王思锦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