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一)什么是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中文全称“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便利区域内商务人员往来所创立的特殊旅行证件,相当于5年多次有效签证。目前,APEC共有21个经济体,分别是:日本(JPN)、韩国(KOR)、马来西亚(MYS)、印度尼西亚(IDN)、文莱(BRN)、菲律宾(PHL)、新加坡(SGP)、墨西哥(MEX)、泰国(THA)、越南(VNM)、澳大利亚(AUS)、新西兰(NZL)、巴布亚新几内亚(PNG)、智利(CHL)、秘鲁(PER)、俄罗斯(RUS)、美国(USA)、加拿大(CAN)、中国(CHN)、中国香港(HKG)、中国台湾(TWN)。其中,美国和加拿大是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和入出境通关便利;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湾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所以中国籍持卡人持有效卡最多可以入境16个经济体。
(二)持用旅行卡有什么便利?
1、持卡人凭本人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可直接往来于已批准入境的各经济体之间,有利于企业相关人员往来于各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
2、持有旅行卡后可在卡的有效期内免办各APEC经济体的签证,免除了申办各APEC经济体入境签证的繁琐手续,既节省时间,又节省签证费用开支。
3、申请人一次申办,五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入境至少可停留60天。此外,各经济体主要机场普遍为持卡人提供入出境通关便利。
(三)持卡停留天数
各经济体允许APEC商务旅行卡持卡人单次在其境内停留的最长期限不等,具体为:
60天: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新加坡;
90天:澳大利亚、文莱、智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俄罗斯、泰国、越南;
180天:墨西哥。
如旅行卡有效期不足60天或90天,需在卡到期前离境。
二、申请资格
(一)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会员企业可享受此申请服务。
(二)申办企业应为有实力、有需求、有信誉的外向型企业,企业注册地应在广东省内;员工人数可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情况和行业特点掌握,一般情况下不少于20人;申请人须在企业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且因业务关系需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
(三)申办企业的范围。从行业角度讲,除加工制造或货物进出口类企业外,受理范围还包括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以及工程建筑类等企业。从企业类型角度讲,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外,受理范围还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见下表)
(四)APEC商务旅行卡适用人员范围:申请人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APEC商务旅行卡不适用于:学生、商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就业或工作假期情形、职业运动员、新闻从业者、娱乐、音乐、艺术界人士等。
三、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前请认真仔细阅读《广东省商业联合会APEC商务旅行卡使用管理办法》,保证能够按此执行。
(一)申请企业须提供的材料
企业纳税达信用等级为M级以上就行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向我会递交申办材料。请提交申办材料时(含首次申办、期满续办、换发和遗发补发)提供费用汇款凭证。如遇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的情况,省外办将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我会初审通过后,将申办材料递交省外办复审。
3、复审通过后,将由外交部审核并送外方审批并推送至16个经济体。
4、在材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整个申办过程约需3-5个月左右。期间申请人欲了解申办进展情况可通过我会查询。
五、期满续办、换发、补发和注销旅行卡
申请均需填写《APEC提前制卡换卡申请表格》(见附件六)、提供旧APEC卡正反面复印件1式2份。
(一)期满续办、换发和补发旅行卡
1、自2016年6月起持卡人可在原旅行卡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办旅行卡。续办程序和申请材料与新办申请相同。使用原护照提交续卡申请的持卡人,在新卡尚未制出前,持原护照和原旅行卡在有效期内可正常出行;使用新护照提交续卡申请的持卡人,若在申请期间需持卡出行,则须履行换护照换卡程序,持新护照和与新护照关联的旅行卡出行,持新护照和原旅行卡不可出行。
2、旅行卡有效期内破损的,因遗失或更换护照等原因致使旅行卡上注明护照资料失效的,需提供申请换卡说明函、原卡、护照信息页原件扫描件等材料申请换卡。
3、旅行卡有效期内不慎遗失的,需提供申请补卡说明函、公安部门出具的卡片挂失证明、护照信息页原件扫描件等材料申请补卡。
(二)遇下列情形之一,应提交申请注销持卡人旅行卡
1、旅行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其所属企业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持用旅行卡,向我会提出注销卡书面申请,并上交原卡。
2、 持卡人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及刑事案件等,不再符合持卡人所具备的资格。
3、 APEC商务旅行卡仅限于商务活动,不得用于参团旅游等非商务目的的活动。
4、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的管理办法。
5、外交部领事司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继续持卡的情形。
六、特别提醒
(一)“签证覆盖”情况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只允许申请人持一种有效入境签证,即:已获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如在旅行卡有效期内申请上述经济体签证并获批,其有效期较短的签证将覆盖有效期五年的APEC商务旅行卡,导致APEC卡失效。
(二)专用通道
各经济体均在其主要口岸开设专用通道并予明确标识、为APEC商务旅行卡持卡人提供快速入出境便利。部分经济体繁忙口岸存在无法高效办理入出境手续情况。持卡人在已获批经济体入出境时,须同时出示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和申办时使用的有效护照。部分经济体会额外要求出示抵、离卡等,具体需出发前向拟前往经济体了解。持卡人在未获批经济体或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过度成员美国、加拿大口岸使用专用通道时,须按要求出示入境签证及其他文件,否则可能不被允许使用通道,甚至被拒入境。
七、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配合落实我省服务外贸相关政策,加大对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外交部有关政策精神,自2023年10月1日起,省外办免收APEC商务旅行卡服务费(1200元/卡),外交部领事司有关费用仍按原标准执行(720元/卡)。通过我会初审并经由我会代办的APEC商务旅行卡不额外收取办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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