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因涉嫌高空抛物被羁押后,律师接受委托初次会见一般需要做好前期准备。
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我认为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熟悉法律规定及政策。
法律规定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司法政策、指导案例。没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能力不能胜任。
第二个方面,如何了解案情。
这是会见的重头戏,没有事实作为基础,任何案件分析终究是空中楼阁。
我有一个办案习惯,会见前需要准备一份会见的提纲,根据提纲的指引询问了解案情,才能更加全面细致,防止挂一漏万。
当然,初次会见需要准备的工作不仅如此,还包含了解家属传递的信息、看守所地址、会见预约、会见材料有无特殊要求等等。
鉴于本文主旨,仅讨论会见提纲了解案情部分,其余部分不在讨论范围,更不会涉及会见技巧的问题。
会见提纲
一、介绍律师身份及委托过程(略)
适用所有刑案,目的是增进了解。
二、传递家书(略)
适用所有刑案,目的是进一步增加信任,安抚情绪。
三、当事人基本信息
适用所有刑案。
沟通的第一步是破冰,可缓解情绪焦虑,为下一步沟通预热。
1、出生年月;
2、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职业;
4、有无前科;
5、居住的监室号;注:方便家属写信邮寄
6、是否上账;
7、看守所的生活状况;
四、程序事实事项
1、拘留逮捕时间;
2、延长拘留期限;
3、办案单位及人员;
4、到案经过;
5、扣押物品;
6、是否签署鉴定通知、辨认笔录等证据;
7、是否刑讯;
五、实体事实事项
主要了解以下事实:
1、讯问次数;
2、讯问笔录和客观事实有无矛盾之处;
3、结合讯问笔录了解抛物时的动机意图(下同);
4、抛掷物的外观形状;
5、抛掷的次数;
6、抛掷的方式及过程;
7、地点楼层;
8、作案时间;
9、抛掷点周边环境及人流量;
10、人员财产损失情况;
11、有无人员劝阻;
12、明知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后的态度;
13、赔偿谅解的情况;
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犯罪主观方面的审查至关重要。
六、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定罪量刑分析、取保候审分析(略)
适用所有刑案。
根据每个案件不同的特点,部分问题会有出入很正常。
以上会见的先后顺序肯定会有争议,一家之言,会有思考不周的地方,仅供参考。
贵阳律师,办有无罪免死缓刑不起诉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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