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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因涉嫌高空抛物被羁押后,律师接受委托初次会见一般需要做好前期准备。

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我认为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熟悉法律规定及政策。

法律规定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司法政策、指导案例。没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能力不能胜任。

第二个方面,如何了解案情。

这是会见的重头戏,没有事实作为基础,任何案件分析终究是空中楼阁。

我有一个办案习惯,会见前需要准备一份会见的提纲,根据提纲的指引询问了解案情,才能更加全面细致,防止挂一漏万。

当然,初次会见需要准备的工作不仅如此,还包含了解家属传递的信息、看守所地址、会见预约、会见材料有无特殊要求等等。

鉴于本文主旨,仅讨论会见提纲了解案情部分,其余部分不在讨论范围,更不会涉及会见技巧的问题。

会见提纲

一、介绍律师身份及委托过程(略)

适用所有刑案,目的是增进了解。

二、传递家书(略)

适用所有刑案,目的是进一步增加信任,安抚情绪。

三、当事人基本信息

适用所有刑案。

沟通的第一步是破冰,可缓解情绪焦虑,为下一步沟通预热。

1、出生年月;

2、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职业;

4、有无前科;

5、居住的监室号;注:方便家属写信邮寄

6、是否上账;

7、看守所的生活状况;

四、程序事实事项

1、拘留逮捕时间;

2、延长拘留期限;

3、办案单位及人员;

4、到案经过;

5、扣押物品;

6、是否签署鉴定通知、辨认笔录等证据;

7、是否刑讯;

五、实体事实事项

主要了解以下事实:

1、讯问次数;

2、讯问笔录和客观事实有无矛盾之处;

3、结合讯问笔录了解抛物时的动机意图(下同);

4、抛掷物的外观形状;

5、抛掷的次数;

6、抛掷的方式及过程;

7、地点楼层;

8、作案时间;

9、抛掷点周边环境及人流量;

10、人员财产损失情况;

11、有无人员劝阻;

12、明知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后的态度;

13、赔偿谅解的情况;

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犯罪主观方面的审查至关重要。

六、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定罪量刑分析、取保候审分析(略)

适用所有刑案。

根据每个案件不同的特点,部分问题会有出入很正常。

以上会见的先后顺序肯定会有争议,一家之言,会有思考不周的地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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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办有无罪免死缓刑不起诉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