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开|福建省检察院依法对庄宏作出逮捕决定 福建检察 2024-12-25 12:19 ·福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平市政和县委原常委、县纪委原书记、县监委原主任庄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庄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省院第三检察部责编:贺华锋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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