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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徐州法院紧扣高质量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深入开展“司法品质提升年”活动,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总结徐州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创新举措和有益经验,现将“徐州法院2024年度法治营商创新机制”予以发布。

目录

1 .回应涉机械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 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2.推行涉企执行“六到位”“四告知”工作举措 助力提升涉企执行工作成效

3.适用“一次有效速裁”工作法 为涉企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4.建立民行交叉案件审理机制 推动争议最少程序实质化解

5.探索市场化解纷机制 促推商事解纷减时降费

6. 探索物业纠纷共建共治共促解纷模式 推动物业企业健康发展

7. 探索劳动人事争议联动化解新路径 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8. 构建“法院+金融”联动新模式 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机制一:回应涉机械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 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具体内容:为优化创新创业法治环境,以创新驱动引领徐州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中院积极完善涉机械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努力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徐州知识产权法庭与江苏淮海科技城共建党员惠企先锋服务队,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定期会商、数据支持等方式,建立“融合式”服务创新产业发展机制,一体发挥技术咨询、司法服务、行政管理、司法保障等职能。坚持专业导向,积极探索技术类案件“两员一官”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提高技术事实查明效率和准确性。2024年以来,技术调查官提供技术咨询54次,参与庭审50次,出具书面技术咨询意见21份。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调研走访大型涉机械类企业,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放调研问卷,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通过授课培训、座谈交流、旁听庭审等各类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滴灌式”法律服务。发布《徐州法院2019-2023年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增强工程机械企业维权信心,弘扬尊重知识产权、激励科技创新良好社会氛围。

机制二:推行涉企执行“六到位”“四告知”工作举措 助力提升涉企执行工作成效

具体内容:为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市中院在涉企执行案件办理中全面落实“六到位”“四告知”工作举措,积极回应涉企执行司法需求,提升涉企执行案件办理成效。强化分类施策,明确对暂时困难企业等,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做到惩戒警示适用到位、信用修复落实到位、保护救治到位、财产处置宽限期运用和公开到位等,最大限度实现权益兑现与助企纾困双赢。强化财产保全,推行精细化涉企财产保全机制,细化实质审查要素,精准判断企业胜诉概率、偿债能力,依法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强化职能延伸,建立涉企执行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将涉及案件数量、执行标的、履行情况、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等情况向地方政府通报,帮助地方政府对相关企业指导管理。强化信息公开,明确破产受理信息向相关法院告知、案款发放信息向权利主体告知等工作要求,以司法公开提升涉企执行工作透明度。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对840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促成389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42家企业重获新生。

机制三:适用“一次有效速裁”工作法 为涉企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具体内容:市中院围绕“质量、效率、效果”要求,探索建立“一次有效速裁”工作法,通过涉诉纠纷快速有效化解,切实维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立足“定位”稳质量,加大对商事交易合法行为的保护力度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一次有效裁判”,对能确立商事交易规则的案件,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明晰权利义务,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坚持“一次”提效率,构建类案节点处理集约化,正向明确排期、庭询、调查、合议、制作文书及报结案等时间节点,反向压降案件审理用时。2024年以来,二审平均审理天数30天,实现一个团队一个工作日结案2件。聚焦“有效”求效果,通过在先程序节点高效处理做“加法”,实现节点效应外溢,进而简化乃至迭代未来节点。强化调解意识,兼顾执行思维,提高调解内容可执行性,并跟踪调解案件的后续履行情况,确保所调解案件均自动履行。施行示范诉讼,选取纠纷个案进行“一次有效裁判”,引导纠纷各方调整过高诉讼预期,促使纠纷实质性解决,达到“化纠纷于未诉、解案件于最优、促裁判于少执”。

机制四:建立民行交叉案件审理机制 推动争议最少程序实质化解

具体内容:为有效破解民行交叉案件诉讼周期长、当事人诉讼成本高、诉累重等困境,市中院制定出台民行交叉案件审理指引。聚焦司法实践中多发易发的行政协议定性争议,通过细化行政协议认定类型化要素,以时间前后、程序先后、因果关系等顺序,厘清适用民事优先、行政优先、民行并行的逻辑顺序、适用规则及具体情形,切实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从争议快速解决、当事人权益尽早实现角度,明确行政诉讼中应当或者可以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具体情形,完善立案审理、合议庭组成等相关规则,探索扩大一并处理的案件范围和处理方式,并通过健全沟通会商释明机制,加强对当事人释明引导,力促在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伤认定等行政案件中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以最少程序实现纠纷实质化解。市中院适用该机制妥处工伤认定民行交叉纠纷的做法,被最高法院行政庭转发推广。

机制五:探索市场化解纷机制 促推商事解纷减时降费

具体内容:为满足市场主体多元解纷司法需求,更好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丰县法院在全市率先探索运行市场化调解机制,特邀“和顺调解中心”“智调调解中心”商事调解组织进驻法院调解工作站,实施“有偿+低价”运作模式,对分流和筛选后的商事案件开展低价有偿调解,着力打造“提速、降费、增效”的商事解纷品牌。强化精准施策,优化工作流程指引、调解员选聘、调解员行为准则、调解工作规范等8项工作制度,实现机制规范化、有序化运行。强化动态监管,构建“业务指导+审核把关+司法确认”保障机制,坚持一案一审核,提升调解质量。与县司法局等10余家单位签订诉前联动协议,共同推进市场调解与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融合互促。强化科技赋能,搭建与全县15个镇街道联动的一站式矛盾纠纷网络调处平台,指导各镇调解员、网格员开展“云上”调解,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的解纷成本。2024年以来,两中心共受理调解案件2836件,调解成功459件,申请司法确认361件,引导当事人撤诉145件,结案平均用时20天,“市场纠纷市场解”初见成效。

机制六:探索物业纠纷共建共治共促解纷模式 推动物业企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为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守法诚信经营,邳州法院探索物业纠纷共建共治共促解纷模式,推动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坚持制度引领,推动邳州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物业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建立房管、司法、物业协会等常态化联席协商制度,推动问题集中治理。坚持预防在前,指派党员法官、法官助理加入社区党群服务微信群,广泛听取意见、加强调解指导培训。配合邳州房产服务中心建立物业企业“红黄名单”制度,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测评,红榜授予流动红旗,黄榜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源头减少物业纠纷产生。坚持调解优先,构建“业主自治—社区调解—物委会调解”的梯级调解制度,组建“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调解员”的“物业纠纷调处团队”,指导调解前置工作。坚持示范裁判,选择代表性案件,通过精审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促推类案快速化解。2024年以来,联合邳州110家物业服务企业协助调解物业纠纷428件,调解成功223件。

机制七:探索劳动人事争议联动化解新路径 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具体内容:为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协作联动机制,市中院在市委政法委牵头指导下,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单位成立市级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暨全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及时高效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强化分类定责、融合共通,统筹云龙、鼓楼、泉山三家基层法院以不同方式融入市级联合调处中心工作,其中,鼓楼法院进驻联调中心、泉山法院定期巡回审判、云龙法院畅通材料流转,实现市区范围内劳动者少跑腿、联调工作全覆盖的一站式维权新模式。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解纷机制,通过委托调解、跟踪调解、调解员培训三项联调制度和联席会议、风险预警、裁审衔接、联合走访、司法宣传、沟通协调六项联处机制,构建劳动人事争议“3+6”协作联动工作模式。强化数据赋能、信息共享,积极对接市人社局开发的信息系统,共同搭建联调中心数据平台,及时发现劳动争议联合调处工作堵点、难点,针对性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联调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市中院已召开联调中心联席会议、裁审衔接工作会议、全市联调工作推进会11次,组织调解员培训45人次,发布典型案例8件,中心实质化解纠纷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80%。

机制八:构建“法院+金融”联动新模式 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具体内容:为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调、审、执一站式工作体系,泉山法院建立金融案件调解中心,成立专业金融审执团队,助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聚焦多元治理,横向整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资源,依托特设专业调解室,重点化解商事、金融借贷等领域类型化纠纷;纵向完善系统解纷机制,形成专业调解室前端吸附矛盾、市场化调解组织中端调解、法院后端培训指导的解纷格局。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与案例研讨,加强调解员职业道德教育,帮助调解员掌握最新金融法规与调解技巧,2024年以来已开展培训4场100余人次。强化专业审执,配优配强金融案件审执力量,科学选定专业审执团队负责人,压实办案主体责任。高效利用在线平台开展审执工作,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增强办案实效。凝聚共治合力,联合金融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强化联动法律咨询服务,共同做深做实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工作。2024年以来,泉山法院办理金融纠纷类案件2176件,其中调解成功255件,结案平均用时46.12天。

来源:研究室(营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