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赵先生反映:出生地和居住地不同,居住地取消低保合理吗?

梁园区人民政府反馈:经落实,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查看文件《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第七条的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

来源:商丘行风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