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实验室首批孵化企业落地启动。
12月17日,第四届天使投资大会暨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种子生态大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举行。在光明实验室主办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分论坛上,首批8家孵化企业创业代表现场共同启动创业新阶段、迎接创业新起点。光明实验室面向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的重大战略需求,由广东省政府统筹批复设立,深圳市政府主导建设、运营与管理,由深圳大学牵头举办,因落户光明科学城得名,系广东省政府批准筹建的广东省十大实验室之一,亦名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
深圳将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
12月18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指出,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服务。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汇聚多元资本构建人工智能百亿基金投资生态,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机制,打造陪同企业成长的耐心资本。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资助、科技保险资助、知识产权融资贴息等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
01/
产业招商供地周报
好企业去哪?
1、深圳都市圈国有产业用地最新一周供应、出让大数据
深圳都市圈(深圳东莞惠州)三座城市最新一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8宗,新增公告7宗,合计供应32.8万㎡产业用地,出让产业用地产业监管效益合计年产值/营收≥20.5亿元,年税收/财政贡献≥0.9亿元。
1、深圳出让1宗,新增公告0宗。
2、东莞出让3宗,新增公告2宗。
3、惠州出让4宗,新增公告5宗。
出让地块信息如下:
出让地块1:深圳盐田区盐田街道J308-0318地块
用地性质:仓储用地
用地面积:29,618㎡
容积率:4.5
建筑面积:134,700㎡
成交价:15,300万元
楼面价:1,136元/㎡
准入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分割与转让:限整体转让
竞得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九三八处
出让地块2:东莞清溪镇2024WT125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1,757㎡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54,392 ㎡
成交价:2,829万元
地面价:87万元/亩
准入产业:塑料制品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766万元/亩;年产值/营收≥4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财政贡献≥0.18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56万元/亩
竞得人:东莞市威华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3:东莞常平镇2024WT126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3,367㎡
容积率:3.5
建筑面积:46,783㎡
成交价:2,386万元
地面价:119万元/亩
准入产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496万元/亩;年产值/营收≥2.4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财政贡献≥0.13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65万元/亩
竞得人:广东常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4:东莞洪梅镇2024WT127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52,818㎡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158,454㎡
成交价:7,991万元
地面价:101万元/亩
准入产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325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8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财政贡献≥0.4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48万元/亩
竞得人:东莞莞台水乡贰号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5:惠州龙门县LM12-05-55-01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9,677㎡
容积率:3.5
建筑面积:68,870㎡
成交价:847万元
地面价:29万元/亩
准入产业:啤酒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3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8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600万元/亩;年税收≥0.09亿元,地均年税收≥30万元/亩
竞得人:广东小哥精酿啤酒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6:惠州惠阳区ZLLX-05-25-02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114㎡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6,343㎡
成交价:199万元
地面价:63万元/亩
准入产业:纸制品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0.4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333万元/亩;年税收≥0.02亿元,地均年税收≥64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金利源实业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7:惠州市博罗县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4﹞58号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814㎡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8,442㎡
成交价:310万元
地面价:73万元/亩
准入产业: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0.5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税收≥0.02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50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光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8:惠州市博罗县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4﹞60号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2,326㎡
容积率:≥1.6
建筑面积:≥35,722㎡
成交价:1,608万元
地面价:48万元/亩
准入产业: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35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2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600万元/亩;年税收≥0.07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20万元/亩
竞得人:广东河海重工有限公司
2、深圳村集体厂房等产业用房最新一周租赁成交大数据
深圳最新一周村集体厂房等产业用房租赁成交25宗,出租建面约15.1万㎡,位于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平均租金为21.4元/㎡·月。
02/
产业融资周报
好企业在哪?
1、深圳最新一周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新获股权投资企业汇总表
深圳最新一周(1216-1222)“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有5大产业领域共5家企业新获股权投资,智能终端、机器人、高性能材料、大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各1家。
2、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的国内最新一周新获股权投资企业汇总表
最新一周(1216-1222)国内统计口径内共发生78起投融资事件,已披露的股权投资总额合计约164.87亿元。其中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统计口径,过去一周国内共有77家企业新获股权投资,已披露的股权投资总额合计约164.57亿元。
3、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的国内最新一周IPO及已披露并购汇总表
最新一周(1216-1222)国内重点监测到国内IPO公司共5家,分别位于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国内披露已完成的并购事件7起,其中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统计口径,过去一周国内共有5家IPO公司和7起并购事件。
备注:本表格中仅统计符合深圳“20+8”产业集群类型的企业;统计口径上,最新一周(1216-1222)对应财联社创投通数据周报(1214-1220)、私募通数据周报(1214-1220)、睿兽Pro投融资周报(1214-1220)和36氪融资周报(1214-1220)等平台数据。
4、私募通数据周报
最新一周(1216-1222)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12起事件,涉及总金额445.02亿人民币,事件数量按行业排列,前三位是生产制造、信息技术、企业服务。
03/
工改工及工业上楼项目动态
ONE INDUSTRY
1、深圳:无。
2、东莞:“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1项。
3、惠州:无。
04/
城市产业动态
ONE INDUSTRY
1、深圳:光明实验室首批孵化企业落地启动。
12月17日,第四届天使投资大会暨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种子生态大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举行。在光明实验室主办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分论坛上,首批8家孵化企业创业代表现场共同启动创业新阶段、迎接创业新起点。光明实验室面向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的重大战略需求,由广东省政府统筹批复设立,深圳市政府主导建设、运营与管理,由深圳大学牵头举办,因落户光明科学城得名,系广东省政府批准筹建的广东省十大实验室之一,亦名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
2、深圳:进出口规模首破4万亿元。
12月18日,从深圳海关获悉,今年前11个月,深圳进出口4.11万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7.4%,增速快于全国、全省,为同期历史新高。其中,出口2.59万亿元,增长16%;进口1.52万亿元,增长19.8%,均为同期历史新高。这是深圳外贸的历史性突破,也是深圳外贸进出口规模首次迈上4万亿元台阶。
3、深圳:莱仕康国际低空经济总部落地罗湖
12月18日,莱仕康国际低空经济总部落地深圳罗湖新闻发布会在深圳银湖会议中心举行。根据有关协议,莱仕康(北京)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深圳至正文博集团共同推动莱仕康国际低空经济总部落地罗湖。莱仕康将发挥通用航空整机制造生产龙头企业优势,助力深圳罗湖进一步提升低空经济总部资源归集能力,并联合至正文博集团共享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吸引企业主体入驻罗湖,引领带动罗湖乃至深圳通用航空相关产业链集聚发展。
4、深圳: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种子生态平台启动。
12月17日,第四届天使投资大会暨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种子生态大会在光明举行。会上,正式启动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种子生态平台暨深圳天使荟(光明科学城),该平台旨在构建以种子基金投资和创新创业为核心的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体系,专注于吸引和培育光明科学城内的科技创新成果,以及来自海外和港澳地区的高潜力初创企业。此外,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深天使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兵智能创新研究院,共同签署了央地战略合作协议。
5、龙华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专业园区揭牌成立
近日,以“AI赋新质·智能赢未来”为主题的2024年龙华区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产业发展论坛在龙华区锦绣科学园举办,“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专业园区”同步揭牌。本次“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专业园区”的揭牌,标志着集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产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载体的诞生。现场,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携手锦绣科学园,与阿尔法公社、深圳市机器人协会、人形机器人场景应用联盟签署五方战略合作协议。
05/
产业政策规划
ONE INDUSTRY
1、深圳:出台18条举措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将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
12月18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指出,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服务。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汇聚多元资本构建人工智能百亿基金投资生态,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机制,打造陪同企业成长的耐心资本。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资助、科技保险资助、知识产权融资贴息等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
《措施》重要内容如下:
一、丰富生态要素供给
(一)加大普惠服务资源供给。加快推进鹏城云脑III等先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内重大算力基础设施以优惠价格提供算力服务。依托重大项目资源,以创新方式支持企业低成本使用算力、模型、语料等人工智能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发放“训力券”。每年发放最高5亿元“训力券”,降低人工智能模型研发和训练成本。对租用智能算力开展大模型训练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按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初创企业提高资助比例至60%。(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三)发放“语料券”。每年发放最高5000万元“语料券”,促进语料开放共享和交易,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购买非关联方语料进行大模型研发和应用的企业,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通过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语料,对符合规模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成效要求的开放语料,按照语料年度共享使用情况,给予每个数源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二、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四)发放“模型券”。每年发放最高1亿元“模型券”,降低人工智能模型应用成本。对企业依托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等,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成效的,可按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每年投入最高1亿元,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科学研究等重点领域,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应用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应用项目,可提高资助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速开放政务应用场景。每年投入最高5000万元,推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场景开放,支持基于开放场景的人工智能应用开发。聚焦政务服务、教育、医疗健康、交通、气象、经济运行、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每年开放不少于50个应用场景,整合行业资源和高质量数据,鼓励企业针对场景需求开展人工智能产品开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对经论证可行并在实际场景中投入使用的人工智能产品,根据应用推广等情况,给予开发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七)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应用。支持AI电脑、AI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AI虚拟现实设备、全屋智能产品、具身智能机器人等应用大模型技术的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推广。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产品,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支持人工智能软件首版次应用。鼓励人工智能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推动人工智能软件规模化应用,打造生产力工具。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且已实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人工智能软件,给予软件开发商最高1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九)加大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支持力度。每年投入最高3亿元,聚焦人工智能的数学原理、基础架构、核心算法等前沿方向和具身智能、自动驾驶、人工智能芯片等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30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科技重大专项和人工智能“揭榜挂帅”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加速培育人工智能国产生态。支持建设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基于国产人工智能根技术和工具链,为企业提供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培育全栈自主可控人工智能生态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中心为企业实施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市、区联合给予不超过50%、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十一)鼓励人工智能软件开源。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开源人工智能计算平台、编程模型和集成开发工具,形成领先的人工智能开源基础底座。支持构建第三方算子库、预训练模型、模型智能体等开源软件,可根据下载量、性能、行业影响力等情况,给予开源主体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面向人工智能领域建设开放创新平台、开源社区、评测适配中心、创新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置通用模型库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并开放共享。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成功申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按照相关要求可给予最高1:1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三)建设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实验室,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源头创新和应用场景联合研发。对批准组建的市重点实验室,给予单个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已建成的市重点实验室,每三年开展周期评估,评估结果为良好或优秀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十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重点区打造“零租”孵化器,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给予6个月至3年不等的免租优惠,并提供算力、模型、语料、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服务。推动人工智能方向特色软件名园建设,集聚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经认定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200万元奖励,对考核获评优秀的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府)
(十五)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创业。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深创新创业,对经评审具有重大技术能力的核心团队,给予资金支持。对人工智能领域顶尖人才,提供事业平台、科研经费、团队支持和生活保障一揽子“政策包”支持。支持人工智能留学人才在深创业,对注册时间在6—48个月内的企业,择优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六)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以人工智能赋能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人工智能优势学科,在学科建设经费中给予支持。培养高素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优先支持高校人工智能特聘岗位人才选聘。实施“行业大模型+产学研”深港联合培养专项,着力培养人工智能工程师和产品经理。支持企业牵头建设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培养高素质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十七)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服务。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汇聚多元资本构建人工智能百亿基金投资生态,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机制,打造陪同企业成长的耐心资本。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资助、科技保险资助、知识产权融资贴息等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府)
(十八)打造产业交流高端平台。围绕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交流和大赛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附则
本措施与我市市级层面其他同类优惠措施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资助额度受年度总额控制。对于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我市各级财政对同一项目累计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经审计认定的投资额。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明确本措施涉及奖补条款具体执行范围和程序。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可进行相应调整。本措施自2024年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深圳:多措并举支持企业走出去。
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印发,对我市支持企业开展对外合作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进一步予以明确,加快推动深圳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提出,深圳支持企业以承接系统集成项目、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等方式参与境外政府、民用设施建设和服务,带动产品、成套设备、技术和服务等输出,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予以奖励。
《实施措施》重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执行到位,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快推动深圳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由深圳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牵头执行的对外投资合作资金政策措施。
第三条资金应当遵循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自愿申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专项审计、部门决策、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事后奖励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第四条对对外承包工程予以奖励。为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承接境外建设工程项目,支持企业以承接系统集成项目、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等方式参与境外政府、民用设施建设和服务,带动产品、成套设备、技术和服务等输出,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予以奖励。
第五条 申报单位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同级专项资金。
申报单位同时应符合如下专项条件:
(一)申报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依法缴纳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或相应银行保函(以分包形式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实施项目的分包企业可不缴纳);
(二)申报单位按规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并报送统计数据(以分包形式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可不备案)。
第六条 支持标准如下:
(一)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并首次申报本奖励事项的,对在项目建设期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以下简称完成营业额)在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以内的企业,给予人民币2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完成营业额每超过100万美元增加人民币1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200万元。
(二)对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实现年度同比增长给予相应奖励。其中,完成营业额在1000万美元以内(含1000万美元)的,给予人民币50万元奖励;在1000万美元(不含1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给予人民币100万元奖励;在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的(含1亿美元),给予人民币150万元奖励;超过1亿美元(不含1亿美元)的给予人民币200万元奖励。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核
第七条市商务局依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年度资金申报指南,明确有关具体申报和受理等内容,启动项目申报,加强项目储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按相关规定、本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请。
第八条市商务局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材料是否规范完备。
(二)对申报单位进行条件审查。结合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等要求进行条件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符合申报条件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间内补齐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根据需要采用项目审计、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实质审查,并开展信用核查。
(四)结合形式审查、条件审查、实质审查和信用核查等结果,提出项目初审意见、资金资助计划。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或进行项目查重。
(五)市商务局经集体研究决策后确定资金资助计划。确定资助计划后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依据预算批复,办理项目资金拨付手续。
第九条市商务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项目咨询、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同级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其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重复使用同一发票申报多个同级专项资金项目可视为重复申报。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不得虚报、瞒报相关数据及情况。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妥善保存项目资料。
第五章 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市商务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获得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第十四条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事前应签订工作约定书,对委托事项、时间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及保密要求等进行约定,并实施履约监督。
第十五条市商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由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咨询和管理的项目,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和承办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实施全面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市商务局对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使用等过程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或协助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商务局按照失信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申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由市商务局收回专项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商务局 <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8号)同时废止。
企业如有深圳、东莞、惠州产业拿地需求,或者如需了解产业更新运营全流程服务以及更多的投资机会,欢迎垂询。(添加好友请备注公司、职务和姓名,中介勿扰!)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以及资产管理进行高度融合发展。
集团旗下的深圳市合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全过程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实操经验及案例,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整合资源打造产业要素闭环流通的生态圈,为中国房地产下半场从增量开发转型存量改造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公司目前正深度服务深圳全市 十个区超过50个工改工项目的产业规划策划、产业资源导入、产业申报与全程申报等,为深圳、惠州、中山、成都等城市的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公司提供产业转型升级政策规划、产业用地政策以及村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政策等专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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