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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北京的学力星球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法院开庭,因对旁听律师安检,法警要求交出电脑、手机,律师要求拿出法律依据,双方出现争执,法警竟然向律师喷射辣椒水,导致几位律师眼睛严重受伤。

根据视频显示,几位被喷辣椒水的律师不停地用餐巾纸擦拭,看着都好疼,实际上也是真的疼,据被喷的律师说“应该是喷了很多下辣椒水,我当时眼睛就睁不开了,非常非常痛苦,痛苦到绝望那种感觉。现在整个头皮、脖子、手腕,所有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非常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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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惨烈的场面,去旁听的律师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去旁听的只是一个普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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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却让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法院会如此的如临大敌。

涉案企业学力星球是一家成立于北京的企业。天眼查显示,2021年4月12日,学力星球于2021年4月注册成立,任博系该公司实际经营者及控制人。

同年9月,学力星球APP上架运营。对外宣传中,学力星球给自己的定位是一座“视频图书馆”。注册用户可以观看限时免费图书视频,若要解锁全部视频,则需购买价值198元的会员年卡。截至2023年2月案发,该公司已制作完成500余本图书的视频,学力星球APP上线了约300本图书的视频。

为避免传销嫌疑,学力星球自认为已做了充足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严格限制一人购买一个会员,充分提示会员卡不具有投资属性、不具有分红功能等;并在《学力星球共建者守则》中明确约定,严禁诱导、强制、道德绑架他人开通会员,严禁使用股权、投资、分红、虚拟币等信息宣传产品等,并对违反守则者予以封号处理;学力星球的管理者还说,对于被他人引诱开通会员的情形,平台核实后会给用户退款。

即使这样,学力星球还是难逃厄运内蒙警方认定是传销。2023年2月4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局阿尔善分局的民警和辅警驱车1000多公里,到北京将学力星球的四名员工抓捕

阿尔善公安分局称,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及公安机关外围调查取证,该团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事实基本确定。截至2月6日,涉案资金流水近亿元,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发展层级38层,用户近170余万人,冻结资金600余万元。

02

学力星球的注册地在北京,公司在内蒙古没有开展过业务,按理内蒙对该案是没有管辖权的,现在为什么有资格管辖该案呢?

根据起诉意见书披露,2022年10月,阿尔善公安分局刑事与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发现,有当地居民使用学力星球App,向他人发送邀请码发展新会员,涉嫌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年11月7日,经锡林郭勒盟公安局指定管辖,该案由阿尔善分局以“11·07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

看到这里,经常看我文章的读者是不是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对,就是我前几天的文章《远洋捕捞”与民营企业家之死》里面写过,本来新左旗公安与邢燕军案一百八十个竿都子打不着,没有管辖权是不是,那就制造管辖权吧,以“辖区居民在网上进行赌博”强行进行关联,还成立了“6.29”专案组。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有没有?

学力星球案与邢燕军案一案,以当地居民涉嫌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强行进行关联,可最后这些所谓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当地居民一定不会出现在起诉书中的,到底有没有当地居民都是一个问题。

学力星球表示,会员用户所支付198元年费,以获得一年内观看几百本图书讲解视频为对价,公司的收费为正当、公允收入,不应被认定为“入门费”,不存在会员被骗取财物。该公司同时发展图书视频知识付费、广告等多元业务,在理论上可持久发展,在实践中已被验证可行。同时,学力星球为完成真实销售活动和实现会员共享收益而采用的等级制度,不属于传销层级。

同时,北京的有关部门认为学力星球的经营模式不属于传销活动的。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对学力星球展开调查,经过调查给出的答复为:“经查,北京学力星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质齐全,未发现公司存在拉人头分红、网络恶意传销违法行为,市民反映与实际不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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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这里,学力星球别说是犯罪了,连违法都不是,可却被内蒙古警方认定为犯罪活动,并启动跨省抓捕。

有点纳闷不解,难道内蒙司法机关的法律水平比北京还要高么?北京认为不是违法的行为,内蒙却认定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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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捕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是披着合法外衣进行抢劫。

现在,不只老百姓对“远洋捕捞”深恶痛绝,被“远洋捕捞”的当地有关部门对此也是深恶痛绝,今天我看到这样一张图片,图片的内容让人哭笑不得:据说,因为远洋捕捞猖獗,有的经济发达地方,警方和网信办跟企业积极宣讲政策:如果有外地来捕的,赶紧汇报,我们先把你们抓起来,谓之“保护性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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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虽然有点夸张,但也折射出当地司法机关对本地企业被“远洋捕捞”的无奈。

在对待“远洋捕捞”方面,我认为浙江做得还不错。因为杭州的社交电商吸引了很多外地司法机构前去执法,为此杭州九堡派出所发了一个公告,公告明确:如发现杭州市以外的公安机关,在没有九堡派出所或上城区公安分局民警陪同下,非法入企办案的,请立即:110报警+录像取证。

为何上面一直三令五申保护民营企业,而相关规范和政策也是一直层出不穷,可为什么民营企业发展的现状非但没有改善反而还每况愈下?可为什么民营企业发展的现状非但没有改善反而还每况愈下?

这与各地司法机关“远洋捕捞”式的办案不无关系。“远洋捕捞”让民营企业家提心吊胆、胆战心惊,他们因此不敢投资也不敢扩大经营了,生怕哪天“远洋捕捞”的大网会把自己网住,办着办着就有可能办进监狱去了,什么都不做在家躺平就不会遭此飞来横祸。

“远洋捕捞”是严重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黑手”,“远洋捕捞”一天不死,民营企业就发展不起来。

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专题学习,总理明确指出:明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为了彻底斩断民营企业发展的“黑手”,我有如下的两个建议:

第一个:罚没收入全部要上交中央财政。

因为罚没收入归于地方财政,而且办案机关会留一定比例的罚没收入,这相当于奖励办案机关。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在利益的驱动下,办案机关会不择手段进行趋利性执法。

因此,想杜绝与遏制“远洋捕捞”的最好办法是,罚没收入全部要上交中央财政,办案机关也不能留罚没收入。没钱没利益,我看谁还会那么热衷“远洋捕捞”。

第二个:把“远洋捕捞”的办案人员全部抓起来重判。

现在的“远洋捕捞”没有成本。至今为止,没有看到哪个办案人员因为违法办案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违法根本就没有成本。如果把“远洋捕捞”的办案人员全部抓起来重判,我看哪个还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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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内蒙新左旗公安“远洋捕捞”的邢燕军,2024年4月3日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不幸死亡,2024年12月6日,警方对邢燕军等人涉嫌开设赌场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

现在,同样被被内蒙阿尔善警方“远洋捕捞”的学力星球的任博等人,他们的命运又会如何?

无论如何,中国的民企业家的命运都不应该是“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这种现象是极度不正常也是极度危险的。

他们应该是“不是在公司,就是在通往公司的路上”。

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希望与活力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