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5日电 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公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收到了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问题包括该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未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修订,以及未设立专门的产品准入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此外,代理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时,缺少合规风控人员的专项合规和风险评估报告。

山东证监局指出,潍坊银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办法的规定,潍坊银行需在收到决定书后的3个月内,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如果潍坊银行对该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整改期间,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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