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林女士向开屏新闻记者反映:今年10月份,其带小孩到位于首创奥特莱斯3楼的乔丹儿童店购买一双40码的童鞋,只穿了1个多月时间,就出现鞋底开裂的情况,她就此与店方和品牌方多次联系,均未实现退换货。甚至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后,还收到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这让她非常不满也很无奈。
林女士说,今年10月7日晚上,她带着孩子来到首创奥特莱斯3楼的乔丹儿童店花费294元购买一双40码的童鞋,过了1个多月,鞋底就自行开裂,其他地方都没有开裂和破损情况,小孩在穿着过程中,也没碰撞异物。由于林女士工作较忙,距离首创奥特莱斯也有2个多小时车程,直到12月8日才来到店里反映鞋子开裂的问题。
当时店长向林女士表示,需要上报售后看到底是不是质量问题。到了12月9日,林女士接到店家电话让她换鞋子。由于路途较远,林女士说她当时就请店方帮她留一双同款式、同尺码的鞋子,等她稍后换取。但等12月15日,林女士到店时,店家却没有提供合适尺码的鞋子,而是让林女士另外挑选一双鞋子。当时,林女士的小孩挑选了另外一双价格略高的鞋子,但林女士却不同意支付超出的价款。“这不是我的过错,为何不提供同款同尺码的鞋子,还要我补钱。”林女士说道。
由于双方僵持不下,林女士在12月16日拨打了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林女士说,12月18日,她接到了自称是位于厦门的乔丹总部的运营主管电话,让林女士再次到店换鞋。林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其与自称是位于厦门的乔丹总部的运营主管杨先生的通话录音。录音中,杨先生表示,店方已收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让店方和消费者进行协商。在其后的通话中,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可通过邮寄换货。但林女士考虑到昆明就有乔丹店铺,她选择到店换货。但12月19日,林女士按约到店后,却吃了闭门羹。“从下午1点待到6点,都没换给我。”12月20日,店家又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这不是商品质量问题。林女士还于当天收到了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林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发出的《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
那么,为何前面都已沟通好了,林女士却未换到鞋子?12月24日,记者与林女士一道来到首创奥特莱斯3楼的乔丹儿童店。一进店门,店员就问林女士,有没有预约。得到林女士没有预约的答复后,店员称店长不在,将通知店长前来处理。当记者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店中有一男性工作人员先是让记者出示记者证才愿意接受采访,但等记者准备拿出记者证时,该工作人员又称,出不出示记者证都不接受采访。所有事宜现在都归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林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了。
随后,记者陪同林女士来到黑林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待林女士的工作人员表示,向林女士发出《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是因为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按照三包协议,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7天内,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寸大小不一,可以退货、换货。三包期限内,凡出现质量问题,售后人员提供免费包换服务。三包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开胶、脱线、断线、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基于林女士的情况,黑林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最终调解无效,林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江洋 摄影报道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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