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所谓执法就像是姨妈巾,一边堵漏另一边……!
前有福建老农卖菜赚14元,罚款10W;后有寿县农民1500元拉油被罚3W,运政扮演重要的角色,还美其名曰已经人性化了;现有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W,好家伙大炮一致对的就是“底层”,赚点钱不易太难了。
12.25日发布,来自《环球网》的信息,注定是载入史册的经典案例。
下一步农村杀猪自己吃也要“小心驶得万年船”,一家十万全村发了。
事情经过起因
2023年11月,江苏盐城辖区内的农民陈广芳被查出售卖未经检疫盖章的羊肉,直接被大丰区市监局抓现行,其中已经售卖出45公斤获利180元,剩下的6个羊头以及4个羊体被当场没收。
随后市监局依法开出了罚单10万元,农民陈广芳肯定不认,直接天都塌了,一年也不能赚出来10万啊,用天价罚单来形容再合适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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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已出,农民就必须在限定时间缴纳罚款,否则后果就是一纸空文强制执行。
在23年11.24日农民找到南村村委会、市场管理出具《情况说明》,作证售卖未有检疫盖章的羊肉是属于为了赚钱给老人治病,家里实在是困难不由己,请求盐城市大丰区市监局“减轻处罚”且不在犯错。
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市监局必须要处罚农民,说再多都是借口,你违法了赶紧缴纳10W。
最新进展,法院判了
2024年5月,农民陈广芳把大丰区市监局告上了人民法院,以行政处罚认定书“事实不清,过罚适当”撤销处罚。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市监局的处罚,认定证据充分。
市监局工作人员出庭并做出陈述,简化一下就是违规售卖羊肉的农民装傻充愣,其从事20多年的相关经营,对于宰杀以及售卖羊肉等检疫流程清清楚楚,现在违法售卖6只罚款10W合理。
农民陈广芳败诉后,直接向盐城市人民法院二审上诉。
12.24日下午3点,关于“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罚款10W”在盐城市人民法院开庭。
根据权威媒体的透露“未当庭作出判决”。其实吧一审如果败诉了,二审改判的概率很低,尤其这可是盐城啊。
多角度看问题一针见血
从法律角度来说,市监局对于农民处罚10W还真没问题,先别喷看解释,国家关于牲畜的屠宰有《食品安全法》规定,其中:未经检疫的肉品被私自售卖,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就要最低处罚10W,最高15W。
之所以现在的新闻引发舆论,就是市监局该管的不管,某铺子掺假风波、混装食用油、科技与狠活等经常性的视而不见。
全靠着打假人以及短视频来检验,社会风气不对公信力碎一地。
涉事的农民卖羊肉确实没有检疫盖章,市监局应该调查一下此前处罚经历,如果是惯犯吃坏过人,或者被曾处罚过,那必须尝尝法律大炮的滋味;
反之初犯的可以减轻处罚,给个机会别硬上,这年头做生意难还得看别人脸色吃饭。
结语
法lv是帮助弱者的,维护运行的基本框架,不是被刻板套圈复制的。
年关将近,人情才是最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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